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作出決定,表彰第六屆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決定指出,近年來,全省廣大公務員積極投身創先爭優和加強基層建設年活動,立足本職,服務大局,紮實工作,無私奉獻,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先進的公務員個人和集體。為表彰先進,大力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能力過硬、作風優良、奮發有為的公務員隊伍,決定授予馮志宏等36名同志河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享受省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授予高邑縣富村鎮黨委等45個單位河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榮譽稱號。
決定希望全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公務員要以先進為榜樣,學習他們牢記宗旨、堅定信念、服務人民的政治品質,學習他們與時俱進、勇於改革、開拓創新的進取精神,學習他們艱苦奮鬥、無私奉獻、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學習他們愛崗敬業、秉公執法、清正廉潔的職業操守,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屆三次全會精神,堅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團結拼搏、開拓進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征程上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為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