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公積金制度惠及民生的保障作用,大力支持職工改善居住條件,促進吉林市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2013年,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陸續推出五項個貸新政策。
為解決新就業大學生和引進人才的住房困難問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選擇在吉林市落戶的新就業大學生和引進人才(含部隊復轉軍人),在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本人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限要求由12個月下調為6個月。對於繳存職工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比例可降至20%。
同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借款家庭繳存公積金人數設定貸款最高額度,單職工繳存公積金家庭的申請貸款限額為35萬元,雙職工繳存公積金家庭的申請貸款限額為50萬元,並按照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借款人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取消提前還款需在貸款發放一年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申請辦理提前還款手續,但每年只能申請一次,每次提前部分還款金額不得少於當年還款額。對於中低收入且信譽良好的公積金貸款家庭,可每年給予當年利息支出30%至全部的利息補貼。(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