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至20日,國家環保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組對山西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進行了核查核算。根據環保部通報結果,山西省全部超額完成國家考核的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下達的任務。
山西省2012年國家考核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為: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排率2%,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減排率1.3%,氨氮排放總量減排率1.0%,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與上年持平。
據環保部核查結果通報,2012年山西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較上年削減6.95%、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較上年削減2.61%,氨氮排放量較上年削減3.65%,氮氧化物排放量較削減3.27%,均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其中,二氧化硫超額4.95個百分點,化學需氧量超額1.31個百分點,氨氮超額2.65個百分點,氮氧化物超額3.27個百分點。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2012年全國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上年減少4.52%、3.05%、2.62%、2.77%),山西省二氧化硫減排比例超過國家2.43個百分點,化學需氧量少0.44個百分點,氨氮超1.03個百分點,氮氧化物超0.5個百分點。
與2011年相比,化學需氧量繼續保持較快的減排比例,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各項主要污染物減排進度明顯加快,二氧化硫減排比例較2011年提高4.23個百分點,氨氮減排比例較2011年提高3.15個百分點,氮氧化物減排比例較2011年提高6.86個百分點,由2011年的同比增長3.59%變為削減3.27%。
與2010年基數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計削減9.48%,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的83.9%;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累計削減6.01%,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的62.59%;氨氮排放量累計削減4.13%,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的33.87%;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0.2%。(備註:國家下達山西省的“十二五”減排目標:到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較2010年削減11.3%、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削減9.6%,氨氮排放量削減12.2%,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13.9%)
2012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130.18萬噸,二氧化硫凈減排量全部來源於電力行業提高脫硫效率形成的減排量;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7.6775萬噸,化學需氧量凈減排量中,工業源佔40.36%,生活源佔32.14%,農業源佔27.5%;全省氨氮排放量5.6905萬噸,氨氮凈減排量中,工業源佔16.98%,生活源佔78.82%,農業源佔4.2%,城鎮污水處理廠是氨氮減排主要來源;2012年,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124.4萬噸,氮氧化物凈減排量主要來源於電力行業煙氣脫硝和老舊機動車淘汰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