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青海省代省長郝鵬主持召開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辦法,部署當前抗旱保春播工作,研究2013年政府立法工作計劃。
會議指出,我省大部分地區處於乾旱、半乾旱帶,乾旱災害發生頻繁、影響範圍大、持續時間長,旱災已成為我省主要的自然災害之一。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對水需求的不斷增加,乾旱缺水問題將會越來越突出,加強抗旱法制建設是防禦和減輕乾旱災害的重要保障。《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辦法》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省抗旱工作進入了新的階段,將會有力推動我省抗旱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會議決定,《辦法》按照常務會審議的意見修改後,以政府令頒佈施行。
會議強調,要把《辦法》的頒布實施與當前的抗旱保春播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認真貫徹落實省委書記駱惠寧在海東調研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領導,有效應對,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堅決守住人畜飲水不能斷,農田年內不能荒,受旱地區農民收入不能減的三條“底線”,進一步抓好水利抗旱措施落實,抓好抗旱技術措施落實,抓好人工增雨措施落實,抓好人畜飲水相關措施落實,確保群眾飲水安全。同時,切實做好種植結構調整的必要準備,綜合施策,不違農時,迅速掀起抗旱保春播的高潮,堅決打贏抗旱奪豐收這場硬仗。
會議指出,做好2013年政府立法工作,對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相關部署,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政府,維護全省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義。會議強調,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全局利益至上的原則,在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機制、紮實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法治監督的同時,切實增強立法工作的計劃性和預見性,著力加強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推進民生改善、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立法,進一步健全地方性法規、規章體系,為推進“三區”戰略、實現“兩新”目標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與法律服務。會議原則同意2013政府立法工作計劃。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記者 羅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