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4月12日公開通報4起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結果。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主任李俊喜表示,從今年起,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將由季度通報改為即時通報。
李俊喜稱:“改為即時通報方式就是解決過去按季度通報的一個弊端。比如説第一季度公佈完了,4月份又發生了重大違法案件,我們感覺確實需要掛牌督辦的,等到第二季度就來不及了。實際上,這種辦法的改進,就是為了進一步加大國土資源違法查處力度,促進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此次通報的已經結案的4起違法違規案件包括:安徽省安慶市承接産業轉移集中區管委會違法批地案、四川省遂寧市東乘車輛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河南省蘭南高速社旗縣連接線道路違法佔地案、河北省遷西縣漁戶寨勤勝鐵選廠違法採礦案。
安徽省安慶市承接産業轉移集中區管委會違法批地的批文已于2012年8月由安慶市國土資源局責令廢止,並收回違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同年9月,管委會給予工程建設局副局長高磊行政記過處分。
四川省遂寧市東乘車輛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當事公司目前已將違法佔用的土地退還集體經濟組織,繳納了罰款。遂寧市安居區國土資源分局已將沒收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移交安居區國資委,將涉嫌犯罪有關材料移送遂寧市公安局安居分局;安居區紀委已給予安居鎮政府負責監督用地情況的工作人員劉勇黨內警告處分。
河南省蘭南高速社旗縣連接線道路違法佔地案罰款目前已全部繳納到位,地上建築物已被依法沒收。2012年6月,社旗縣公安局依法對破壞耕地行為立案調查;社旗縣監察局給予社旗縣公路局局長謝明偉行政記過處分。
河北省遷西縣漁戶寨勤勝鐵選廠違法採礦案已經由遷西縣國土資源局於今年1月依法對勤勝鐵選廠做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10.69萬元,並處罰款155.34萬元。2013年2月,遷西縣人民法院對有關責任人依法做出刑事處罰:判處勤勝鐵選廠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劉漢生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勤勝鐵選廠股東劉江芹有期徒刑一年,勤勝鐵選廠股東高仕峰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勤勝鐵選廠廠長劉漢富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零六個月。
與此同時,國土資源部還公佈了2013年第一季度3起掛牌督辦的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分別是:山西隆美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雲南省沾益縣佳益經貿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佔地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右江礦務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礦違法採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