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土資源部舉行2013年第1次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新聞發佈會,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今年起,將根據線索,對重大案件實行即時掛牌督辦,同時將根據實際需要,對通報和掛牌的方式作出適當調整。
這意味著,實施多年的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制度迎來新的變化。對於重大典型案件,國土資源部將不再按季度順排查辦,而是即時查辦。
在第1次案件新聞發佈會上,3起案件被掛牌督辦,分別是:山西隆美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雲南省沾益縣佳益經貿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佔地案,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右江礦務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礦違法採礦案。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部已責成有關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案件進行查處,查處結果將適時公佈。根據有關規定,掛牌督辦案件的辦結時限應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一般不超過60日。
國土資源部還通報了4起地方主動查處案件的結果,以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這4起案件是:安徽省安慶市承接産業轉移集中區管委會違法批地案,四川省遂寧市東乘車輛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河南省蘭南高速社旗縣連接線道路違法佔地案,河北省遷西縣漁戶寨勤勝鐵選廠違法採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