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福建省衛生廳印發《福建省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指導意見(試行)》。根據意見,從今年6月起,福建省每個設區市將選擇2-3個基礎條件較好的縣(市、區)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鄉村醫生服務團隊以老年人、孕産婦、嬰幼兒、慢性病患者、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和特殊人群為重點,提供統一規範的簽約服務。至2015年底,實現以縣為單位簽約覆蓋面達到100%,常住人口簽約率達到50%以上,逐步覆蓋全體農村居民。
鄉村醫生服務團隊由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或骨幹醫生、護士、防保人員、鄉村醫生等組成。鄉村醫生是服務團隊的一員,並作為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直接與居民簽訂服務協議。沒有鄉村醫生的村,則由所覆蓋的中心村衛生所鄉村醫生或鄉鎮衛生院服務團隊指定1名醫生作為簽約人。
農村居民以戶為單位,家庭成員代表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自主選擇鄉村醫生進行簽約,每戶家庭只能選擇1名鄉村醫生簽約。鄉村醫生以團隊的形式,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評估與諮詢服務和特色便民服務。原則上1個簽約服務週期不少於1年。(記者 儲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