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審計署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四川地震災區審計機關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安排,積極參加蘆山地震抗震救災工作,切實加強救災資金和物資的跟蹤審計。
通知強調,審計機關要切實提高對此項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當地黨委、政府關於抗震救災工作的決策部署,緊密結合抗震救災工作實際,及時組織對救災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要通過審計,確保救災資金物資按要求及時到位、嚴格管理和合理使用,切實用於受災群眾。
通知要求,要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的原則,既要全面審計,更要突出重點,尤其要加強對來自各方面、各渠道的救災資金和重要、大件、大宗救災物資的跟蹤監督,保障救災資金、物資專項用於災區和受災群眾,提高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效果。一是加強對救災資金和物資撥付情況的審計,促進救災資金和物資及時、足額下撥;二是加強對救災資金和物資分配情況的審計,促進救災資金和物資分配的公開、公平、公正;三是加強對救災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促進救災資金專款專用;四是加強對救災物資採購和管理情況的審計,促進救災物資規範採購和有效管理;五是加強對社會捐贈的接收、劃轉、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促進完善社會捐贈管理運行機制,提高捐贈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效果;六是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促進廉潔救災。
通知強調,要切實嚴明審計工作紀律,確保跟蹤審計工作規範高效。要認真處理群眾舉報,不得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對重大問題要一查到底,及時、如實報告審計情況,不得拖延、隱匿和瞞報。要定期、統一公告審計結果,促進抗震救災工作公開、透明、規範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