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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通報2012全國環境質量概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3日 09時39分   來源:環境保護部網站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4月19日向媒體通報2012年全國環境質量概況。國家環境監測網監測數據表明:2012年,城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3項主要污染物平均濃度均有所下降,依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對SO2、NO2和PM10進行評價,地級以上城市達標比例僅為40.9%。酸雨污染程度依然較重。地表水總體為輕度污染,環保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水量218.9億噸,水質達標率為95.3%。近岸海域總體為輕度污染。全國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略有下降,但依然保持在“一般”水平。

    一是城市環境空氣污染形勢嚴峻。325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包括部分地、州、盟所在地及省轄市,以下簡稱地級以上城市)空氣中SO2、NO2和PM10平均濃度分別為0.032毫克/立方米、0.028毫克/立方米和0.076毫克/立方米,比2011年分別下降8.6%、3.4%和2.6%。依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對SO2、NO2和PM10進行評價,地級以上城市達標比例僅為40.9%。

    二是酸雨污染依然較重。全國酸雨城市比例為30.8%,同比降低1.7個百分點;酸雨頻率均值為20.2%,同比提高0.6個百分點。降水中主要致酸離子為硫酸根離子。酸雨區(pH年均值低於5.6)主要分佈在長江沿線及以南—青藏高原以東地區,面積約佔國土總面積的12.7%,其中較重酸雨區(pH年均值低於5.0)面積和重酸雨區(pH年均值低於4.5)的比例分別為4.9%和0.6%。與2011年相比,酸雨區分佈基本保持穩定。

    三是沙塵天氣頻次和強度有所減輕。2012年,沙塵天氣共13次32天影響新疆、內蒙古、青海、甘肅、寧夏、陜西、山西、北京、天津、吉林、遼寧、黑龍江、山東等北方地區。受沙塵天氣影響,環保重點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累計超標147天,造成空氣質量重污染天數累計為11天。其中,蘭州、西寧、包頭、金昌等城市空氣質量受沙塵天氣影響較重,受沙塵天氣影響的天數均在10天以上。與2011年相比,沙塵天氣對環保重點城市的影響程度明顯減輕,超標天數降低43.0%,重污染天數降低50.0%。

    四是地表水總體輕度污染。全國監測的960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佔61.4%,劣Ⅴ類佔11.0%。21項地表水水質評價指標中,15項指標斷面年均值出現超標,其中化學需氧量、總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為地表水中主要污染物,超標斷面比例分別為26.4%、22.1%和17.7%。十大流域Ⅰ~Ⅲ類水質斷面佔68.7%,劣Ⅴ類佔10.4%。珠江、西南諸河和西北諸河水質為優,長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良好,黃河、松花江、淮河和遼河為輕度污染,海河為中度污染。支流污染普遍重於幹流,支流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比幹流低9.7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比幹流高7.5個百分點。海河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劣于Ⅲ類水質標準,海河、黃河和遼河氨氮平均濃度劣于Ⅲ類水質標準。

    開展監測的61個重點湖泊、水庫中,水質優於Ⅲ類水質的湖(庫)共37個,佔60.6%;Ⅳ類或Ⅴ類水質的17個,佔27.9%;劣Ⅴ類水質的7個,佔11.5%。影響湖(庫)水質的主要污染指標是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營養狀態評價結果表明,25.0%的重點湖(庫)出現不同程度富營養化現象。其中太湖、巢湖湖體水質均為Ⅳ類,營養狀態均屬輕度富營養;滇池湖體水質為劣Ⅴ類,營養狀態屬中度富營養。衛星遙感監測結果表明,太湖、巢湖、滇池水華以“未見明顯水華”和“零星水華”(水華發生程度最低等級)為主,分別佔有效監測天數的95.8%、92.4%和100%。

    五是環保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環保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水量218.9億噸,達標率為95.3%。與2011年相比,達標率提高4.7個百分點。其中,地表水水源地達標率為96.0%,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錳和氨氮。地下水水源地達標率為90.0%,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硬度、鐵和硫酸鹽等。113個環保重點城市中,有87個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為100%。

    六是近岸海域水質輕度污染。全國近岸海域一、二類海水比例為69.4%,同比提高6.6個百分點;劣四類海水比例為18.6%,同比增加1.7個百分點。影響近岸海域水質的主要污染因子為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超標點位比例分別為28.6%和15.9%。四大海區中,黃海、南海水質良好,渤海為輕度污染,東海為重度污染。與2011年相比,渤海、南海水質有所改善,黃海總體保持穩定,東海有所變差。9個重要海灣中,黃河口水質優,北部灣水質良好,遼東灣、膠州灣和閩江口中度污染,渤海灣、長江口、杭州灣和珠江口重度污染。

    七是城市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國79.4%的地級以上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評價等級為好或較好。98.1%的地級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噪聲評價等級為好或較好。環保重點城市各類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夜間達標率平均為78.0%,4類功能區(交通幹線兩側區域)和0類功能區(療養區)夜間達標率較低,僅為32.7%和38.2%。與2011年相比,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和道路交通噪聲均基本保持穩定,85%以上的城市變化幅度在2dB(A)以內。

    八是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略有下降。2011年(因遙感解譯數據滯後,生態環境評價2011年),全國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等級為“一般”,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值為49.6,同比降低0.8。生態環境質量“優”、“良”、“一般”、“較差”和“差”的國土面積佔國土總面積的比例分別為8.6%、27.6%、41.8%、4.5%和17.5%。與2010年相比,全國生態環境質量總體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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