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採砂管理是江西水利管理的焦點問題,也是政府社會管理的難點問題,關係全省河道安全、防洪安全、社會穩定,也關乎永葆鄱陽湖“一湖清水”目標的實現。近年來,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省各地各相關部門突出工作重點,狠抓責任落實,全力推進河道採砂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採砂行為,全面完善河道採砂管理機制,規範採砂行為,全省河道採砂基本實現了依法、科學、有序管理。
一、高位推動,嚴格落實採砂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
江西省省長鹿心社先後三次就河道採砂管理作出批示,省委副書記尚勇親赴南昌市指導河道採砂管理工作。省水利廳與南昌市政府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贛江南昌城區段河道採砂專項整治的通告》,制定了《加強鄱陽湖區採砂管理,保護“一湖清水”專項整治方案》,通過減少作業採區、減少作業時間、減少作業船舶數量,以及嚴格採砂船舶準入、嚴格現場監管、嚴格控制年度採砂總量等“三減三嚴”措施,總體上形成了湖區採砂管理的長效機制。
1、強化採砂管理機構。南昌市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的河道採砂管理領導小組,並設立採砂辦,對採砂工作實行綜合調度和統一管理。同時,抽調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門執法人員成立聯合執法隊,解決多頭管理、難以形成合力等問題,有力地保障了執法行動協調配合,形成對非法採砂的強大威懾力量。九江市成立了河道採砂管理局,統籌鄱陽湖涉砂事項,從2009年起實行“統一組織領導、統一開採經營、統一規費徵收、統一協調執法、統一利益分配”管理模式,探索出一條解決鄱陽湖砂石資源節約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矛盾的新路子。
2、嚴格落實採砂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南昌市嚴肅查處了一批瀆職受賄公職人員,調整不稱職人員崗位,對集中停靠監管不到位的鄉鎮分管領導予以暫停職務處理,使河道採砂管理幹部隊伍得以純潔,作風效能得到提升。
二、建章立制,採砂管理長效機制初步形成
1、修訂採砂管理辦法,強化採砂管理措施。根據新情況新形勢,江西省于2012年1月修訂了《江西省河道採砂管理辦法》,建立了採運管理單制度、考核問責制度、電子監控系統和採區現場監督管理辦法等系列制度,進一步完善河道採砂管理方法。
2、啟動採砂船舶切割,從源頭治理非法採砂亂象。經過深入調研,江西制定了《處置過剩採砂船舶補助辦法》。目前,南昌市已籌措7億元資金對轄區內483條過剩採砂船進行切割。
3、多環節入手,全方位加強採砂管理。江西省制定下發了《鄱陽湖採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程序規定》、《嚴格贛江中下游及鄱陽湖採砂船舶許可準入的通知》、《關於開展涉砂突出矛盾糾紛排查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對全省範圍內涉砂矛盾糾紛進行細緻排查,並暫緩爭議水域採砂許可,由相關部門開展社會風險穩定評估後,報請省政府同意方可進行開採。同時,對鄱陽湖區符合管理規定的採砂船安裝GPS監控系統進行實時監控,防止越界採砂引發的矛盾糾紛。
4、加大砂場整治力度,斷絕偷採砂石銷售渠道。南昌市籌集資金7380萬元,關停砂場245個,同時規範砂場運營,徹底封堵非法砂石銷售渠道。九江市也對長江城區段沿江42家砂場進行整合,實行統一管理。
三、嚴格執法,對非法採砂實行刑事責任追究
在強化河道巡查和專項整治的同時,江西積極推動非法採砂入刑工作,保持打擊非法採砂的高壓態勢。去年以來,南昌市、寧都縣、南康市等地推動非法採砂入刑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據統計,全省以非法採礦罪受理非法採砂系列案件6起,56名涉案人員因未經批准在河道非法採砂銷售牟取暴利,造成礦産資源損失,分別被判處七個月至五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被處以一萬至一百萬元不等罰金,追繳違法所得一千余萬元。通過對非法採砂判罪入刑,極大地震懾了非法採砂者的囂張氣焰,各地非法採砂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徹底改變了過去非法採砂違法成本低廉、罰而不絕、拘而不止的局面,基本實現零舉報、零偷採、零非法移動、零非法造船、零刑案糾紛,河道採砂管理取得階段性成果。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行,使江西採砂管理秩序得到根本好轉,過去灘頭非法造船“大幹快上”、非法偷採“屢治屢犯”、贛江江面及鄱陽湖非法運砂船“百舸爭流”現象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