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黑龍江省民政廳獲悉,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轉發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明電【2013】7號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國務院指示,並結合黑龍江省實際,有序做好捐贈等支援災區工作。
《通知》中要求,全省各地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眾的捐款,可通過同級民政部門逐級匯繳至省民政廳,由省民政廳轉交四川省民政廳,及時用於抗震救災工作。對於有捐贈物資和裝備意願的,經與災區確認需要後,由省民政廳協調,有組織地運往災區,避免資源浪費。已接收捐贈的公益慈善組織要根據《救災捐贈款物統計制度》,按照誰接收、誰統計和所在地統計匯總的原則,向同級民政部門報送統計數據。
《通知》中還提出,要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序做好支援四川蘆山地震災區抗震救災工作的通知》要求,非緊急救援人員、志願者、遊客等各界群眾在現階段儘量不要自行前往災區,以支持災區的抗震救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