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福建省教育廳:公辦本科高校學費將實行分類收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05日 09時22分   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從2013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福建省公辦本科高校學費標准將實行分類歸檔。

    根據規定,具備研究生培養資格的本科高校,將按照2004年《關於核定福州地區大學新校區四所高校和廈門大學學費標準的通知》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這意味著,在原有的廈門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福建醫科大學和福建中醫藥大學的基礎上,全省其餘具備研究生培養資格的本科高校的學費標準均將提高,即:一般專業4200元/生·學年;醫學、飛機工程類專業52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7200元/生·學年。學校可在上浮20%幅度內確定不同專業的收費標準,部屬院校及進入“211工程”學校和重點學科可上浮30%。

    其餘高校仍按2000年《關於調整福建省大中專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記者 鄭璜)

 
 
 相關鏈結
· 2013年福建省13個教育省重點項目實行績效管理
· 福建力爭2015年前所有高中面向隨遷子女開放招生
· 福建省物價局發佈教育收費政策提醒
· 福建發佈教育收費政策提醒 亂收費可打電話投訴
· 福建省公佈本科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名單
· 福建:覆蓋全省人口92.4%的地區實現"雙高普九"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