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為方便群眾辦理機動車檢驗業務,推出新的便民措施:從5月1日起,除大型客車、校車等之外的機動車可在省內任意一家檢驗機構申辦檢測業務。
省交警總隊負責人介紹,隨著青海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機動車檢測工作量不僅隨之增加,也因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點少、距離遠、成本高,給群眾辦理機動車檢測造成極大不便。特別是在一些農牧區,車主辦一次檢測業務需往返數百公里,而不少長期在異地生活的車主,每年年檢時需投入大量精力。為盡可能方便廣大車主,省交警總隊決定在全省推行機動車安全技術異地檢測便民措施,規定除大型客車、危化品運輸車、校車之外的其他機動車,需要辦理檢測業務時,只需攜帶身份證(機構代碼證)、行駛證,即可在全省任意一家聯網的、具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資質的檢驗機構申辦檢測業務。經檢測合格後,車主一個月內持機動車檢測報告、行車證、身份證(機構代碼證)、保險單到機動車登記地車管部門申請簽發檢驗合格標誌。同時,省交警總隊還要求各地交警支隊把機動車檢驗權限下放到已經開辦車管業務的縣級車管所,以方便群眾就近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據了解,此便民措施于5月1日起實施。為確保機動車檢測既便民又安全,省交警總隊要求各地必須嚴格檢測監督管理,實行“誰簽字,誰負責”責任制,以防出現不上線檢車、降低檢驗標準、減少檢驗項目、修改技術參數、更改檢驗結果、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檢驗行為的發生。如果出現違規檢測、亂收費等問題,將根據相關規定處以所收檢測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並依法撤銷檢驗機構的資格,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黃鈞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