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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通知做好2013年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07日 20時54分   來源:糧食局網站

國家糧食局關於做好2013年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的通知
國糧發〔2013〕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3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25號)的部署,現就2013年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監管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糧食質量安全不僅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內容。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責制的要求,完善糧食質量安全監管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一)完善機制,落實責任。要按照質量安全屬地管理的要求,將本行政區域內各種性質原糧和政策性成品糧油的質量安全納入監管範圍,全面梳理查找監管漏洞和盲區,結合實際逐項明確監管分工和要求。儘快明確或設立負有質量安全監管責任主體的職能處(科、股)室,明確職責要求,明確崗位,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經費,形成糧食質量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負責的監管機制。有關落實情況,要報上一級糧食部門備案。

    要強化基層質量安全意識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市、縣級基層糧食部門監管體系建設,紮實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細化完善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全面推行基層糧食質量安全監管網格化監管。省級糧食部門要加強對市、縣級糧食部門機構落實、責任細化等方面的督促指導,確保市、縣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和人員到位。

    (二)明確任務,細化措施。要圍繞《國家糧食局關於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的通知》(國糧發〔2012〕222號)提出的各項任務和2013年全國糧食流通工作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明確2013年糧食質量安全監管應開展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細化落實措施和責任分工,特別是要深入開展糧食行業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深挖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有效防範系統性、區域性糧食質量安全風險。

    (三)健全制度,依法監管。要根據糧食質量安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制定或完善監管制度,切實做到依法管質,尤其是加快制定或完善糧食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的職責和責任,規範事故調查處理流程,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快速響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危害。要全面建立糧食質量安全輿情監測和信息發佈管理等制度,密切監測輿情特別是網絡輿情,及時掌握並分析研判糧食質量安全或相關的輿情態勢,加強輿論引導,依法依規及時、客觀、準確地發佈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統一歸口發佈原則,完善糧食質量安全信息發佈機制,加強管理,未經充分論證,不得擅自向社會發佈糧食質量安全信息。

    (四)強化考核,嚴格責任。國家糧食局將對省級糧食部門落實2013年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省級糧食部門應探討建立對市、縣(市)級糧食部門開展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履責的定期考核評價與通報機制,以促進各項工作的落實。省、地(市)、縣(市)級糧食部門應將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履責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內容,建立具體到職能處(科、股)室及有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提出可量化、可考核、可獎懲的具體指標和考核辦法,細化責任追究方式、程序,嚴格責任追究。

    二、加強能力建設,提升技術支撐手段

    糧食質量安全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是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是開展依法監管的重要技術支撐。

    (一)充實裝備,高效執法。要認真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關於“強化省、市、縣三級監管隊伍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隊伍標準化配備”的要求,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主動與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溝通,爭取資金和政策支持,為一線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執法人員配備現場快速檢測設備、現場執法與調查取證設備、通訊設備等,為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提供技術支撐。

    (二)完善體系,提升能力。省級糧食部門要繼續按照“機構成網絡、監測全覆蓋、監管無盲區、系統無風險”的原則,統籌考慮地域分佈、機構運行成本和實際監管工作需要,科學規劃糧食檢驗監測機構佈局,做到本省(區、市)所有市、縣區域內的糧食質量安全都有機構監管、有機構監測和檢驗,不能出現監管盲區。要按照國家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建設項目要求,積極協調落實地方配套資金,按期完成年度糧油檢驗技術裝備建設計劃,不斷提升檢驗能力。

    (三)嚴格紀律,依規檢驗。要加大對所隸屬檢驗機構的管理力度,增強其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嚴格檢驗機構內部管理,規範委託檢驗行為,審慎出具檢驗報告,對檢驗中發現的重大糧食質量安全問題要及時向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並妥善處置,同時向上一級糧食部門報告。省級糧食部門要加強對質檢人員和企業主要從業人員的糧食質量安全技術指導,不斷提升政策水平和檢驗技術水平。

    (四)統籌規劃,信息共享。省級糧食部門要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有關信息化建設要求和國家糧食局大力推動糧食行業信息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糧食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三、強化質量監管,保障百姓吃糧安全

    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抽檢是抓收購、保質量、惠民生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積好糧”、推進“糧安工程”的客觀要求。

    (一)適時監測,指導收購。省級糧食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落實工作,按照國家糧食局下達的監測計劃和要求開展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統一組織協調,科學、合理安排好採樣及檢驗工作進度,提高監測工作的時效性。要在糧食主産區建立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逐步規範監測,及時發現質量安全隱患。要建立監測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和監測結果分析研判機制,做好風險監測評估工作。對監測中發現的問題,要在省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審慎穩妥處置,科學指導糧食收購。

    (二)加強抽檢,確保質量。要按照糧食質量安全屬地管理的原則,依照職責,加強庫存糧油和供應的政策性成品糧油的質量安全抽檢工作。優化抽檢方案,擴大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執法抽檢頻次、範圍。切實提高對糧食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懲處力度,督促企業規範內部管理,確保質量安全。

    (三)服務社會,惠及民生。各級糧食部門要充分發揮糧食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和專業優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場糧油以及糧油産品的質量安全抽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糧油産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百姓吃糧安全。

    四、落實主體責任,夯實企業監管基礎

    質量安全工作的基礎是企業。加強收購、儲存環節糧食經營者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督促指導,是保障糧食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督促企業,強化管理。各級糧食部門對納入本層級監管的糧食經營者,要加強質量安全督導,督促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健全質量安全管控體系,保障質量安全投入。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規模以上糧食收儲經營企業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細化責任與要求。

    (二)嚴格檢驗,認真把關。要督導糧食經營者嚴格落實糧食入庫和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收購質價政策,保護農民利益。要提高質量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嚴格糧食入庫、銷售出庫糧食質量檢驗,特別是省級糧食部門設立的必檢食品安全性指標檢驗、儲存期間使用過化學藥劑並在殘效期內的藥劑殘留檢驗,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要督促企業建立糧食質量檔案,明確保存期限,確保質量信息可追溯,責任可追究,問題可倒查。

    (三)誠實守信,增強自律。要繼續梳理、掌握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對象的情況,加快推進糧食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完善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和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逐步建立企業執行法律法規、糧食政策和出入庫質量檢驗制度等方面的檢查檔案和信用檔案,逐步實施分類監管,進一步落實糧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四)搞好宣傳,抓好培訓。要全力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以及國家糧食局安排的相關質量安全宣傳活動。利用多種形式,將誠實守信、質量安全、愛糧節糧等內容納入公益性宣傳範圍,加大宣傳力度,普及質量安全知識。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糧食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各類糧食經營企業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進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和糧食質量安全政策、業務技能和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崗位培訓,樹立科學監管理念,提高監管人員責任意識和業務素質。

    五、加強基礎研究,加快標準體系建設

    科學、合理的糧油標準是落實加強質量安全管控的重要技術依據,也是服務於“三農”、科學引導糧油消費、維護糧油市場穩定的政策基礎。

    (一)認真清理,科學制標。要全力推進食品安全標準建設,力爭在2013年底前,配合有關部門基本完成食品相關標準清理工作,明確糧油質量安全標準框架體系,做好重點糧油急需的産品標準和配套檢驗方法標準制修訂,進一步完善糧油標簽標識管理規定。加強對新發佈的糧油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培訓及跟蹤評價,及時做好標準解讀。積極參與糧油國際標準化工作,增強話語權。

    (二)加強會檢,服務制標。要進一步做好收穫糧食質量會檢、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工作,完善國家級質量會檢工作,強化儘早扦樣、按時送樣工作;規範省級質量調查工作,重點前移,確保第一時間摸清新收穫糧食總體質量情況。借助行業科研專項工作,推動糧食品質測報工作。

    (三)標準驗證,強化制標。要加快推動“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體系”建設工作,2013年完成對部分科研院所、院校、省級質檢機構國家糧油標準研究驗證測試中心(站)命名掛牌工作,提高糧油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科學性和技術水平。各地糧食檢驗機構要按照《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的要求,積極主動申請資質認定,拓展檢測範圍,擴大服務領域,為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發揮好技術服務作用,積極爭取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

    六、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質量監管經費

    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是守住和管好“天下糧倉”的重要內容,也是考查糧食部門履職的重要標尺。

    (一)統籌安排,有序推進。要把落實2013年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糧食質量安全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地區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負責。要抓緊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工作方案,分解細化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分工。要適時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

    (二)積極爭取,落實經費。要結合糧食安全省長負責制的落實,積極向當地政府及財政、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彙報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落實國辦發〔2013〕25號關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經費及行政管理、風險監測、監督抽檢、標準制修訂、應急處置、科普宣教等各項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要求,將糧食質量安全監管的各項工作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保障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要科學、合理地使用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國家糧食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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