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意見》,對今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硬任務作出具體部署。
今年的減排目標任務為:和去年排放總量相比,化學需氧量(COD)減排1%(其中工業和生活污染源減排1%、農業污染源減排1.5%以上),氨氮(NH3N)減排1%(其中工業和生活污染源減排1%、農業污染源減排1.5%以上),二氧化硫(SO2)減排1%,氮氧化物(NOx)減排3%。
根據意見,今年福建省將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堅決淘汰造紙、製革、印染、鐵合金、水泥、煉鋼、煉鐵、化纖等重點行業落後産能。立即關停生産規模10萬標張/年以下皮革企業,加快淘汰生産規模10萬至30萬標張/年皮革企業。
同時,加快實施減排工程。工業廢水深度治理方面,省級及以上、其他排水量大於2000噸/日的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須實現污水全收集和集中治理。印染行業單位産量廢水排放量要下降30%。電廠脫硫脫硝方面,公用燃煤電廠綜合脫硫效率要達95%以上,其他採用濕法脫硫的燃煤電廠(熱電廠、企業自備電站)綜合脫硫效率要達85%以上,各燃煤電廠綜合脫硝效率均應達70%以上。
生活污水處理方面,2010年底前建成投運的污水處理廠全年平均負荷率達75%以上,其中市、縣(區)污水處理廠要確保全年基本滿負荷運行。2012年底前建成但未正常投運的污水處理廠要確保2013年6月底前正常投運。
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方面,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註冊運營的“黃標車”,鼓勵老舊機動車輛提前報廢。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或在用車尾氣檢測不合格的輕型車、重型柴油車不得轉入福建省。各地機動車環檢率須達80%以上,機動車環保標誌發放率須達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