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7日下發通知,2013年確定為“教育經費管理年”,並就進一步用好管好教育經費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在安排使用教育經費時要落實“四個傾斜”,即向農村、偏遠、貧困和民族地區傾斜,向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傾斜,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傾斜,向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傾斜;做到“五個統籌”,即經費使用要統籌近期任務和長遠目標,統籌城鄉、區域間教育協調發展,統籌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統籌安排日常經費和專項經費,統籌硬體建設和軟體建設。
通知要求,各地在經費使用上要堅持勤儉辦學原則,嚴格控制校舍建設項目的造價標準,嚴禁超標準豪華建設,堅決制止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嚴禁超標準配置辦公用房、用車和設備,實行固定資産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學校支出預算編制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要建立和完善各級各類學校生均撥款制度,研究制定規範學校財務管理、國有資産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等方面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