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3年國家醫療隊巡迴醫療安排的通知
衛辦醫管函〔2013〕343號
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北京協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山東大學齊魯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中南大學湘雅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
為貫徹落實“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配合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按照國家關於西部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要求,我委決定繼續組建國家醫療隊,赴相關地區開展巡迴醫療工作。
一、工作目標
國家醫療隊通過巡迴醫療,為當地群眾提供高水平醫療服務,帶動巡迴地區醫院特別是縣級醫院加強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醫院管理和信息化為重點的能力建設,密切大型公立醫院與巡迴地區醫院的聯絡。
二、工作範圍和內容
(一)工作範圍。 2013年,組織北京協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山東大學齊魯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中南大學湘雅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組建19支國家醫療隊,赴山西省等15個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開展巡迴醫療及相關工作。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國家醫療隊在巡迴地區開展巡迴醫療、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協助當地醫院診治疑難複雜和重症、特殊疾病,指導信息化建設,為群眾提供高水平的醫療服務。以業務和醫院管理為重點開展培訓,幫助當地醫院提高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對巡迴地區縣級醫院相關專科(包括人才、技術、設備等)做出評估,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相應的意見建議。與巡迴地區醫院建立起密切聯絡,探索建立長期幫扶的長效機制,發揮大型公立醫院的輻射能力和帶動作用,樹立國家醫療隊良好形象。每支國家醫療隊不少於8人,以副高級職稱以上醫師為主,適當配備管理人員、信息技術人員。國家醫療隊在巡迴地區工作時間不少於1個月,其中至少四分之三的時間在縣級醫院巡迴醫療和業務指導,其餘時間可以在地市級醫院或省級醫院開展工作。
三、組織實施
(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計生委)負責選定國家醫療隊巡迴地區,合理安排巡迴醫療路線,匯總本省(區)巡迴地區醫院實際需求,與承擔巡迴醫療任務的醫院積極溝通協調,商定工作方案。
(二)承擔任務的醫院要做好國家醫療隊的組建工作,選派責任心強、思想作風好、業務水平高、有一定管理能力、身體健康的醫務人員參加。在本通知印發後1個月內,主動與巡迴地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計生委)溝通聯絡,根據巡迴地區實際需求制定工作方案,報我委備案。
(三)各支醫療隊應當於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巡迴醫療任務。
四、監督與評估
(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計生委)應當對巡迴醫療工作進行不定期督導,在巡迴醫療工作結束後2周內將國家醫療隊工作情況、受援情況及工作建議報我委。
(二)承擔任務的醫院要在每支醫療隊工作結束後2周內組織開展績效評估,一個月內將書面總結和工作量統計報我委,在年度工作結束後一個月內將年度總結報告和工作量統計報我委。
(三)每支醫療隊要在巡迴結束後3日內對巡迴地區縣級醫院醫療和管理工作作出總體評價,提出建設發展的政策建議,形成書面報告報我委。我委將對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抽查。
附件:
1.2013年國家醫療隊巡迴醫療地區分佈表.doc
2.2013年國家醫療隊相關聯絡人和聯絡方式.doc
3.國家醫療隊隊旗標準樣式.doc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