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表彰海洋維權執法先進集體個人
19個集體和45名個人獲表彰
近日,國家海洋局下發關於表彰2012年中國海監維權執法和海洋權益維護先進集體及先進工作者的決定,共有19個集體和45名個人獲表彰。
國家海洋局授予中國海監第一支隊等14個集體“中國海監維權執法先進集體”稱號,授予中國海監第一支隊副政委方根喜等35名個人“中國海監維權執法先進工作者”稱號,授予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等5個集體“海洋權益維護先進集體”稱號,授予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海島綜合處主任科員林存炎等10名個人“海洋權益維護先進工作者”稱號。
2012年,國家海洋局在東海和南海專項維權鬥爭、反制周邊國家外大陸架劃界案、蓬萊19-3油田溢油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和生態索賠、應對日本福島核輻射海洋環境監測等工作中,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積極維護和拓展各項海洋權益,涌現出一大批優秀集體和個人。
為進一步調動廣大海洋工作者的工作積極性,做好新時期海洋權益維護工作,國家海洋局開展了此次評選表彰活動,並要求各單位和廣大海洋工作者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為榜樣,進一步弘揚熱愛祖國、忠於職守、不怕犧牲、無私奉獻的精神,團結協作,奮發有為,為全面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和推進海洋強國建設做出貢獻。
中國海監維權執法先進集體(14個)
中國海監第一支隊、中國海監北海維權執法支隊、中國海監北海航空支隊、中國海監北海總隊指揮處、中國海監46船、中國海監50船、中國海監51船、中國海監東海維權執法支隊、中國海監東海航空支隊、中國海監第八支隊、中國海監75船、中國海監84船、中國海監南海航空支隊、中國海監南海維權執法支隊
中國海監維權執法先進工作者(35個)
方根喜、王桂廷、劉會成、任殿強、閻 皓、胡學峰、潘繼東、張黎輝、葉方明、王裕民、賈博生、張雲清、鄔樂明、荊春隆、張 敏、黃祈泉、戴清華、馮天鳴、劉曉軍、楊瑞生、于福波、孫利平、金 湛、韋 懿、黃庭發、梁佳兆、溫永安、蔡建生、鐘杜森、王 雲、楊梓忠、寧光輝、李國旗、黃 泳、麥英樣
海洋權益維護先進集體(5個)
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洋環境保護處、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行政執法處、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研究中心、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海洋法律與權益研究室
海洋權益維護先進工作者(10個)
林存炎、徐賀雲、胡 偉、陶靖海、白 蕾、宋曉姜、于衛東、唐 勇、何建華、吳繼陸(記者 康明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