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正確履行部門職能,根據《國務院工作規則》和《國土資源部工作規則》,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日前修訂印發了局《工作規則》。
修訂後的《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工作規則》共10章59條,緊密結合測繪地理信息工作實際,進一步明晰了職責分工,充實完善了堅持依法行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推進政務公開、健全監督制度等內容,規範了會議制度和公文審批,強化了工作紀律、廉政和作風建設。
《規則》明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工作的準則是: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科學決策,開拓創新,民主公開,務實清廉,努力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部門。
《規則》提出,建設法治政府部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權責統一的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承擔責任;實行科學民主決策,要求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增強測繪地理信息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深化政務公開,健全政府信息發佈制度,推進行政權力行使依據、過程、結果的公開。《規則》進一步健全了監督制度,規範了會議制度和公文審批,並對嚴肅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加強經費管理、厲行勤儉節約、簡化公務接待、建設學習型機關、規範基層調研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過修訂,《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工作規則》內容更加符合測繪地理信息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職能轉變的新要求,既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時代性,又保持了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連續性,對於全面正確履行部門職責,促進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