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至7日,民政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姜力帶領民政部調研督查組到福建省調研《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落實情況和民政創制立法工作。姜力一行先後深入福州市鼓樓區、連江縣、寧德福安市等地,走村入戶(低保戶),詳細了解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保障、規範化建設以及民政創制立法等情況,聽取基層幹部群眾意見建議,並慰問困難群眾。
6月7日,調研督查組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了福建省民政廳關於貫徹落實國發45號文件和推進民政創制立法的情況彙報,並與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編辦、省人大內司工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政府法制辦等部門負責同志座談。在聽取彙報後,姜力高度肯定福建民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績,認為福建省貫徹落實國發45號文件精神措施有力,及時出臺了含金量高、操作性強的《福建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閩政文〔2013〕181號),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健全,基層能力建設得到加強,民政創制立法工作也走在全國前列。同時就進一步貫徹落實國發45號文件、加快推進民政創制立法提出了工作建議和具體要求,強調要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和經費保障,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要加快建立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和核對機制,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低保工作科學化水平;要不斷提高創制立法的數量和質量,加大民政法規政策宣傳貫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