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支有位有為有威有信的隊伍
——全國工商系統紀檢監察員制度建設綜述
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著力點在哪?突破口又在哪?
近年來,全國各地工商系統著眼於事先防範和長效管理,以配齊配強工商所紀檢監察員為突破口,積極探索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新路子,建立了一支“根在基層、線在上層”的紀檢監察員隊伍,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遏制了腐敗現象的發生,提升了工商工作的群眾滿意度和社會公信力。
夯實基礎 全面推行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
基層工商所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前沿陣地,工商執法人員能否廉潔高效履職盡責,直接決定著工商部門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本部門的社會形象。
從各地實踐看,有效發揮基層工商所紀檢監察員作用,確保基層工商所及其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首要環節就是建立和完善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體系。
應當説,自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以來,一些地方工商部門就開始探索在基層單位設立紀檢監察員等深化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新途徑、新方法。但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真正廣泛推廣開來,則是在2011年國家工商總局印發《關於在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基層單位建立紀檢監察員制度的意見》之後。
建立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以來,各地工商部門因地制宜地對紀檢監察員的設立範圍、設置方式、職責職權等作出明確規定,夯實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基礎。
總體來看,紀檢監察員設置的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派駐紀檢監察員,由縣級以上工商機關紀檢監察機構直接派駐到工商所並且統一領導和管理;二是設置專職紀檢監察員,在所在單位內部人員中選配,專門負責紀檢監察業務工作,以上級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管理為主;三是設置兼職紀檢監察員,在所在單位內部人員中選配,在上級紀檢監察機構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事實證明,在基層工商所推行紀檢監察員工作制度,延伸了紀檢監察工作的觸角,促進了基層工商部門廉潔從政,贏得了政府和群眾的信賴。
完善制度 確保紀檢監察員隊伍有位有為
“八大員”,是各地工商部門對紀檢監察員相對一致的角色定位,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所謂“八大員”,是指紀檢監察員在基層工商所要扮演好八個角色,即黨風廉政的“信息員”、 廉政風險的“防範員”、紀檢監察的“戰鬥員”、政策法規的“宣傳員”、體察民情的“信訪員”、矛盾糾紛的“調解員”、財務工作的“監督員”、改革發展的“促進員”。
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紀檢監察員隊伍在基層工商所黨風廉政建設中確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各地發展不平衡、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工作定位不準等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的問題。同時,部分紀檢監察員還存在畏難情緒。為了確保紀檢監察員充分發揮“八大員”的作用,各地工商部門從組織管理、考核、獎懲和工作定位提升等方面進一步研究改進措施,形成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制度,包括定期報告制度、教育培訓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表彰獎勵制度、定期交流制度等。
鋻於紀檢監察員的重要作用,一些地方明確由紀檢監察員兼任工商所黨支部副書記並作為工商所第一副職,列副所長之前。有的地方則規定,工商所財務開支除經辦人和所長簽字外,還必須由紀檢監察員簽字,從而有效制約財務“一支筆”權力的行使,減少貪污和奢侈浪費現象的發生。
制度的完善,進一步明確了紀檢監察員的權力和責任,為紀檢監察員履行“八大員”職責提供了組織保障。
創新機制 確保紀檢監察員隊伍有威有信
紀檢監察員的綜合素質是開展工作的基礎保障,科學的選拔機制是確保紀檢監察員素質的有效途徑。
孫善忠,山東省青島市工商局市南分局浮山工商所一名專職的紀檢監察員。當上這個紀檢監察員,孫善忠不説是過五關斬六將,卻也經過了競崗選聘的全過程。
“作為基層工商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員,參與投票推選紀檢監察員還是第一次。這樣推選出的紀檢監察員,我們信服!”市南分局一名參與投票的工商所幹部如此評價紀檢監察員競崗選聘制度。
為了推選出群眾認可、組織放心的紀檢監察員,不少地方都建立了公開競崗選聘機制,經過民主推薦、競爭考試、組織選拔等程序,把那些政治堅定、作風正派、經驗豐富、不怕得罪人的幹部選拔到紀檢監察崗位上來。
通過競崗選聘脫穎而出的紀檢監察員,無論專職還是兼職,他們都始終恪守這樣一個信條,即要求別人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他們經得住考驗,頂得住歪風,抗得住誘惑,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樹立了紀檢監察工作的權威,以紮實的工作推動了基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