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31日國家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結束後,青海省財政決定從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實施新一輪家電下鄉財政補貼政策,對全省農牧民購買彩電、冰箱、洗衣機和熱水器4類家電産品給予補貼,所需補貼資金全部由省財政承擔,進一步強化消費對穩增長、惠民生的拉動作用。
青海省自2009年2月起實施家電下鄉、摩托車下鄉政策,按産品銷售價格的13%予以補貼。從2011年1月1日起,將家電下鄉的補貼標準由國家規定的13%提高到20%,並擴大摩托車下鄉補貼範圍,同時推出了小排量轎車下鄉政策,按銷售價格的10%予以補貼。目前,全省累計銷售家電下鄉産品71.8萬件,銷售收入17.87億元,省財政已兌現補貼資金2.14億元;小排量轎車下鄉累計銷售金額達18億元左右,補貼小排量轎車36667輛,兌現財政補貼資金1.67億元。
據省財政廳相關人員介紹,今年青海省家電下鄉補貼産品主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熱水器(含太陽能熱水器、儲水式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四大類産品。補貼對象為有農牧業戶籍且購買以上四類産品的人員。補貼標準為銷售價格的13%但不超過最高補貼定額標準,每類家電下鄉産品的最高補貼定額分為:彩電455元、冰箱(含冰櫃)325元、洗衣機260元、太陽能熱水器520元、儲水式熱水器195元、燃氣熱水器325元。家電下鄉的網點共450多個,遍佈全省各州、地(市)、縣。購買人憑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確定的銷售網點購買補貼類家電産品,每戶每類家電下鄉産品補貼數量不超過2台(件)。補貼資金由家電下鄉産品銷售網點先行墊付,銷售商于每月20日到所在地縣級財政部門集中申報結算。 (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