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出通知,決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徵外國律師事務所辦事處申請手續費和年檢費、船舶證明簽證費、船舶申請安全檢查復查費、海事調解費、企業年度檢驗費、綠化費、利用檔案收費、水生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等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和免徵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關於公佈取消和免徵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
兩部門發通知決定取消和免徵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近日,財政部會同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徵稅務發票工本費、戶口簿工本費、戶口遷移證和準遷證工本費、企業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採礦登記費、進網許可標誌工本費、房屋租賃管理費等30項涉及企業和居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每年可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約105億元。 >>>詳細閱讀
財政部公佈中央財政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情況
小微企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正因如此,我國政府高度重視小微企業發展,並借鑒國際經驗,發佈實施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等文件,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地使用生産要素、公平的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支持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