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開展8種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的基礎上,今年,黑龍江省繼續將肺癌等14種重特大疾病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實施治療費用單病種最高限價,不限制用藥、耗材,報銷標準為定點醫療機構限價總費用的70%。這是近日黑龍江省衛生廳下發的《2013年新農合重特大疾病保障方案》(試行)中明確規定的。
方案明確,7月1日起,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14種重特大疾病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執行時間為1年。報銷標準為定點醫療機構限價總費用的70%,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醫院治療的重特大疾病,按縣級及縣級以下報銷標准予以報銷,且患者就醫時只需繳納該醫院承諾的最高醫療費用作為住院押金,各承諾醫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患者多交,治療過程中費用超過承諾費用時,由醫療機構暫行墊付。
方案要求,加上去年的8種重特大疾病,總共22種重特大疾病必須由各縣(市、區)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初步篩查,由當地合作醫療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負責轉診(其他轉診方式無效),由中標定點醫院對具備相應手術指徵的按照本疾病臨床路徑實施治療,凡需內科治療的按照本疾病臨床路徑實施全程規範化治療。對艾滋病患者先由具備診斷條件的三級醫院或省、市級疾控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由合作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患者再到重特大疾病承諾定點醫院就醫。
方案強調,承諾定點醫療機構要實施首診負責制,如承諾定點醫療機構對患者疾病無力治療,要向其他醫療機構進行轉診時,需向省衛生廳農合辦提出情況説明。在承諾期間,定點醫療機構每季度外轉患者超過本院收治重大疾病患者10%的情況下,省衛生廳將對該醫院進行全省通報,同時該醫療機構也將列入無力承諾治療黑名單。對故意選擇輕患治療,轉診重患的醫療機構,將取消新農合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據黑龍江省衛生廳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為確保重特大疾病患者真正受益,黑龍江省對《方案》所規定重特大疾病實施單病種最高限價。單病種最高限價即限定《方案》中每個單病種治療的最高總費用,醫療機構超出規定限額的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自己承擔。單病種最高限價要求重特大疾病定點醫院嚴格按照臨床路徑的要求,在不降低醫療服務質量前提下,減少患者的醫藥總費用。《方案》中所規定的全部為住院病種,報銷標準為扣除住院起付線800元,並按照患者在限額範圍內救治總費用的70%予以報銷,剩餘30%部分由患者個人承擔。
另悉,本次重特大疾病承諾定點醫療機構均為具備診治條件、診療技術水平,並能夠提供安全、有效、優質、價廉和便捷服務的三級醫療機構和部分二級醫療機構。(董宇翔 車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