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最高50萬元的貼息貸款、給予一定數額的社保補貼、開發萬餘就業見習崗位……繼6月中下旬省人社廳發佈《關於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意見》之後,近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又頒布《關於切實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從拓寬就業渠道、扶持自主創業、優化公共就業服務等方面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通知》包含金融財稅扶持政策,補助有力度,含金量高。
《通知》規定,對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或組織起來創業的,提供期限不超過2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提供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並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規定行業,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涉及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行業的,相應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靈活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50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開發12000個就業見習崗位,繼續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就業見習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由財政和見習單位各承擔50%。針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技能和創業培訓,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初次技能鑒定和創業培訓補貼。
對應屆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經所在高校給予重點幫扶就業後(提供不少於3次的就業應聘機會)仍未實現就業的,按5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求職補貼。(記者 馮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