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遼寧省民政廳不搞“燈下黑”。省民政廳把加強制度建設作為直屬單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在政治紀律、民主集中制、幹部任用、公共資源財務管理、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監督等6個方面,細化了7項32款監管事項和15項監督措施,並形成《遼寧省民政廳加強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監督辦法》。
遼寧省民政廳有直屬單位27個,員工近2000人,部分單位代政府承擔著重要行政執法職能。近年來,民政事業單位作為黨和國家“強化民生保障工程、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社會關注度和群眾期望值越來越高、建設發展速度越來越高。然而,高速的運轉或多或少也給這些單位帶來了一些廉政隱患。省民政廳黨組一致認為,必須將直屬單位納入懲防體系總體規劃重點來抓,必須從健全監督入手強化主要負責人權力運行風險防控。
《監督辦法》抓住主要負責人易出問題的重點領域,對“如何做”的程序性、實體性規定做出了清晰具體的表述。如在幹部任用方面,要求幹部提拔使用時,未經民主推薦的不提名,未經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不討論,集體討論時意見分歧較大的暫緩表決,多數人不同意的不任用;人員錄用、工作調配及重要崗位人事變動由班子集體研究,按規定程序進行統一招考和調配。去年,省民政廳直屬單位有23人通過考試、考核和公開競爭上崗走上了處級領導崗位,幹部群眾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