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獲悉,從2013年起,自治區政府將在全區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範圍,及時提供職業指導和用人信息。
近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在通知中,最大的亮點在於促進就業公平方面,要求各單位招聘或者從事與高校畢業生有關的職業仲介活動,不得以畢業院校、年齡、戶籍、性別、民族等作為限制性要求。要加強國有企業(單位)招聘活動監管,規範招聘行為,探索建立國有單位招聘信息統一公開發佈制度。
往年,在自治區財政對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方面,只局限于寧夏籍應屆高校畢業生。今年,企業每吸納1名應屆高校畢業生,無論是否是寧夏籍,只要與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治區財政均一次性給予企業補貼5000元,非公有制企業由所在市縣一次性再給予企業補貼2000元。農業企業吸納農業專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自治區財政連續2年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主要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崗位補貼。
此外,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事業單位實習的基本生活補貼,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並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