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管理,確保培訓基地建設項目順利實施,人社部日前出臺了《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培訓基地建設項目要與當地經濟發展密切結合,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産業振興發展規劃和新型戰略性産業發展需要,主要圍繞十大振興産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行業(領域)開展項目實施。
《辦法》要求,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1年後,圍繞3個到5個專業(職業、工種),從培訓模式、課程設置、教材開發、師資建設、培訓裝備和能力評價等方面,構建成較為完備、系統的高技能人才培訓體系。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實施兩年後,高技能人才培訓能力不少於1500人。
《辦法》要求,各地要總結高技能人才培訓的基本規律和科學方法,提煉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的經驗和做法,為基地建設和規範化、系統化培養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學依據。(記者 孫興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