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和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關於國際通行船舶上中國籍船員體檢事項的通知》,國際通行船舶上中國籍船員可在兩部門一致認可的體檢機構經一次體檢後,同時獲頒《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健康證書》。這項措施實施後,將惠及近30萬名中國籍船員及相關企業。根據國際海事組織《國際船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馬尼拉修正案,在今年7月1日後國際通行船舶上中國籍船員在船工作期間應在滿足相關要求的醫院進行體檢,並由具備資格的醫師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健康證書》。即將於今年8月20日生效的國際勞工組織《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也作出相同規定。而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規定,國際通行船舶上中國籍船員還要取得《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這就産生了船員重復體檢、重復繳費的情況。此次出臺的新措施對“船員一次體檢,一次交費,即獲頒兩本證書”作出了詳細規定,可以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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