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今日以中英文形式對外發佈《中國預約定價安排年度報告(2012)》,這是中國第四次對外發佈預約定價安排(以下簡稱APA)年度報告。該報告介紹了中國APA制度、執行程序及實踐發展情況,覆蓋了2005年~2012年間APA談簽的統計數據和分析。
APA是指企業就其未來年度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與稅務機關按照獨立交易原則協商、確認後達成的協議。按照參與的國家(或具有獨立稅收管轄權的地區)稅務主管當局數量,APA可分為單邊、雙邊和多邊三種類型。
定期發佈APA的相關制度規定和統計數據,有利於規範APA管理、擴大APA制度的宣傳,提高APA工作的透明度。2012年度APA報告對2012年度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情況、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中國稅務機關受理預約定價安排申請時重點考慮的因素等進行了説明,進一步體現了國家稅務總局增加APA工作透明度、方便和服務納稅人的理念。
國家稅務總局今後將繼續編制APA年度報告,適時對外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