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産業協調司有關負責人就
《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
答記者問
近日,國務院印發《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國發〔2013〕29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了船舶工業化解産能過剩矛盾、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保持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産業協調司有關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和重要意義。
答: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國際航運市場持續低迷,新增造船訂單嚴重不足,新船成交價格不斷走低,産能過剩矛盾加劇,我國船舶工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
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關心船舶工業發展,中央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部門研究制訂促進船舶工業結構調整、化解産能過剩矛盾、保持産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根據國務院工作部署,去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正式啟動了《實施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期間,深入地方、企業調查研究,廣泛聽取航運、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海洋漁業、海上行政執法等用戶部門的意見,多次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金融單位、行業協會及專業機構的意見,務求準確研判船舶工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全面掌握行業、企業當前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政策訴求,充分了解用戶部門對船舶工業發展的期望和建議,確保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惠及行業和企業。各有關方面對加快船舶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認識高度統一,有關部門對《實施方案》的制訂給予了大力支持,地方、行業、企業對制訂實施《實施方案》高度關注、十分期待。
《實施方案》的出臺,是新一屆政府統籌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大力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又一重大舉措。《實施方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加快轉變船舶工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加強創新驅動,要求提高産業國際競爭力,實現船舶工業由大到強的轉變。在當前錯綜複雜的經濟形勢下,遏制産能過剩,促進船舶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也是提升“中國製造”,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實踐。
問:怎樣看待當前船舶工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答:新世紀以來,我國船舶工業抓住難得的市場機遇,進入了歷史上發展最快的時期,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和衝擊,實現平穩較快發展。産業規模迅速擴大,造船完工量、新承接訂單量、手持訂單量佔世界市場比重顯著提高;結構調整步伐加快,主流船型形成品牌,高技術船舶、海洋工程裝備研發製造取得新進展,船用配套能力不斷增強;産業佈局得到優化,城市船廠搬遷有序推進,三大造船基地形成規模,發展質量明顯改善。我國已經成為世界最具影響力的造船大國之一。
受金融危機的深層次影響,當前我國船舶工業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形勢。從世界船舶工業發展趨勢看,世界經濟復蘇艱難,全球運力過剩矛盾和造船産能過剩矛盾並存,未來幾年船舶市場需求將持續低迷;與此同時,國際航運和造船新規範、新公約、新標準密集出臺,船舶需求結構加快向高端化升級,造船發達國家加大政策扶持和市場開拓力度,世界船舶工業已經進入了新一輪的深刻調整期,圍繞技術、産品、市場的全方位競爭日趨激烈。從我國船舶工業發展形勢看,我國船舶工業出口船比例高,受國際市場波動影響大,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手持訂單持續減少,行業普遍開工不足,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産業發展下行壓力不斷加大,多年粗放式發展積累的創新能力不強、高端産品薄弱、配套發展滯後、産業集中度不高等結構性問題逐漸凸顯出來。
但也應該看到,我國已經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造船基礎設施,上下游産業齊全,勞動力資源充裕,比較優勢依然突出,世界船舶工業加快向我國轉移的趨勢不會改變;特別是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深入推進,國內市場潛力巨大,我國船舶工業仍處於大有可為的重要發展機遇期。要堅定信心、抓住機遇,主動融入世界船舶工業深刻調整的大趨勢,發揮比較優勢,深入推進結構調整,著力改善産品結構、提升技術結構、優化組織結構、調整佈局結構,化解産能過剩矛盾,加快産業轉型升級,為建成造船強國、實施海洋戰略積蓄力量和創造條件。
問:《實施方案》的總體思路和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答:《實施方案》提出,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加快轉變船舶工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適應國際船舶技術和産品發展新趨勢,著力改善需求結構,實施創新驅動,推動技術和産品結構升級;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加強宏觀調控和引導,著力推進兼併重組和轉型轉産,優化産業組織結構和産能結構;積極應對國際船舶市場變化,著力加強企業管理和行業服務,穩定和鞏固國際市場,提高産業國際競爭力,為實現船舶工業由大到強的轉變奠定堅實基礎。
《實施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則:一是強化需求引導,調整産品結構。突出需求導向作用,將改善用戶需求和發展高端産品結合起來,培育節能環保船舶、高技術船舶、海洋工程裝備等高端産品市場,通過擴大國內有效需求,推動船舶産品結構升級。二是實施創新驅動,提高競爭能力。著力推進技術創新,提高船舶、海洋工程裝備設計製造水平和關鍵設備配套能力,增強産品國際競爭力,穩定國際市場份額。三是控制新增産能,優化産能結構。充分利用骨幹企業現有造船、修船、海洋工程裝備基礎設施能力,堅決遏制新增産能,淘汰落後産能,化解産能過剩矛盾。四是完善政策體系,創新體制機制。充分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堅持穩中有為,完善船舶工業轉型發展的政策體系;推進重點領域改革,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企業管理創新,不斷增強船舶工業自身發展活力。
問: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答:《實施方案》圍繞調整技術結構、産品結構、組織結構、佈局結構以及加強管理和服務等,提出了7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加快科技創新,實施創新驅動。開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關鍵技術攻關,培育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增強創新驅動發展新動力。二是提高關鍵配套設備和材料製造水平。重點依託國內市場需求,推進關鍵船用配套設備、海洋工程裝備專用系統和設備以及特種材料的製造,提高産業核心競爭力。三是調整優化船舶産業生産力佈局。嚴格控制新增産能,通過優化組織結構、兼併重組、轉型轉産等,整合、淘汰一批産能,推進産業佈局調整。四是改善需求結構,加快高端産品發展。鼓勵老舊船舶提前報廢更新,加快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加強行政執法和公務船舶配置,實施漁船更新改造,擴大國內有效需求,推動船舶産品結構升級。五是穩定國際市場份額,拓展對外發展新空間。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穩定和努力擴大國際市場份額,支持企業引進核心人才和團隊,開展海外産業重組和全球産業佈局。六是推進軍民融合發展。促進軍民科研條件、資源、成果共享,加強軍用與民用基礎技術、産品的統籌和一體化發展。七是加強企業管理和行業服務。引導企業加強管理創新,全面建立現代造船模式,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發揮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在行業自律、信息諮詢、技術服務、檢驗檢測、宣傳培訓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問:《實施方案》提出了哪些支持政策?
答:一是鼓勵老舊運輸船舶提前報廢更新。調整延續實施促進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鼓勵老舊遠洋、沿海運輸船舶提前報廢並建造符合國際新規範、新公約、新標準要求的綠色環保型船舶。二是支持行政執法、公務船舶建造和漁船更新改造。支持海上行政執法船舶以及救助打撈、資源調查、科學考察等公務船舶建造,支持航海保障設施、設備的配備,支持海洋漁船更新改造,滿足船舶建造和更新改造資金需求。三是鼓勵開展船舶買方信貸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船舶出口買方信貸資金投放,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通過多種方式募集資金。四是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和創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船舶企業兼併重組、海外並購以及中小船廠業務轉型和産品結構調整的信貸融資支持。積極引導和支持骨幹船舶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債券等。積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支持船舶出口,優化船舶出口買方信貸保險政策。研究設立船舶産業投資基金,鼓勵開展船舶融資租賃試點。五是加強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引導企業加大科研開發和技術改造投入,增強高技術船舶、海洋工程裝備創新能力,開展生産工藝流程改造,加強高技術船舶、海洋工程裝備、船用設備專業化能力建設,以及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和填補國內空白的産業化項目建設。六是控制新增産能,支持産能結構調整。不得以任何名義核準、備案新增産能的造船、修船和海洋工程裝備基礎設施(船臺、船塢、舾裝碼頭)項目,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各地要對船舶行業違規在建項目進行認真清理,區分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對已經建成的違規産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準入條件等進行處理。推動整合提升大型基礎設施能力,支持淘汰落後産能,支持企業轉型轉産。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儘快制訂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和具體落實方案,切實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實施方案》各項任務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