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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准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2日 19時44分   來源:商務部網站

    近日,國務院正式批准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驗區範圍涵蓋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總面積為28.78平方公里。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新趨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開放戰略的一項重大舉措。主要任務是要探索我國對外開放的新路徑和新模式,推動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行政體制改革,促進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優化經濟結構,實現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服務全國的發展。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有利於培育我國面向全球的競爭新優勢,構建與各國合作發展的新平臺,拓展經濟增長的新空間,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

    今年上半年,商務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擬定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草案),上報國務院審批。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投資管理模式創新、擴大服務業開放、加快轉變貿易發展方式、深化金融領域的開放創新、建立與試驗區相適應的監管等制度環境等。7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該方案草案。

    為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探索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創新對外開放模式,國務院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決定在試驗區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和事項。《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將在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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