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交通運輸部部務會通過,部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促進航運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從運力調控、轉型升級、市場監管、減輕企業負擔、提高服務水平五個方面制定二十條意見,積極應對當前航運業面臨的嚴峻形勢,促進國內航運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二十條意見內容很實,操作性強。
經濟增長放緩、運力嚴重過剩、運營成本增加……國內15家航運類上市公司財務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合計虧損38.9億元,僅有3家實現微利,整體資産負債率達66.4%。航運市場面臨嚴峻困難和挑戰。對此,部黨組高度重視。二十條政策措施“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標本兼治”,著力改善市場運力結構、促進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節能減排、維護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使落後運力退出市場,航運企業生産經營穩定增長,市場專業化、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
發揮市場作用 加強政策引導
據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局長宋德星介紹,《意見》具有四個方面的重要意義:一是有效應對當前航運市場嚴峻形勢的需要;二是促進航運業轉型升級的需要;三是貫徹落實《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的要求;四是積極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體現。
據悉,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航運市場持續低迷。今年以來,形勢進一步惡化。上半年國際幹散貨運價指數(BDI)平均值僅相當於2008年的13%;國內典型航線(例如秦皇島—廣州)運價不到2008年平均運價的一半。航運企業運營成本居高不下。據統計,2009年至2013年燃油價格上漲幅度達67.6%,船員薪酬上漲幅度達40%。根據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監測,第二季度幹散貨運輸企業虧損面近六成。目前,金融機構已將航運列入高風險行業,航運企業面臨資金鏈斷裂的危險,全行業面臨著生存危機。
同時,航運業運力過剩矛盾突出,結構不合理,規模化、集約化程度較低。企業自身競爭力不強,數量多、規模小,管理水平低、創新能力弱。航運安全綠色發展水平不高,船舶運輸質量和服務水平也有待提高。這些都需要政府引導行業推進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
當前,交通運輸部正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意見》的出臺體現了交通運輸部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解決航運企業困難、為人民群眾辦實事的工作成效。《意見》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按照穩增長、調結構、促發展的總體要求,綜合運用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促進航運業健康平穩發展和轉型升級,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減存量控增量 化解運力過剩
“化解運力過剩矛盾,需要多管齊下,從‘減存量、控增量’入手。”宋德星説,在減少運力存量方面,關鍵是淘汰一些高耗能、安全水平低的老舊船舶。《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對航運業提出鼓勵老舊船舶提前報廢更新、優化船隊結構、提高航運競爭力等要求。航運業要抓住機遇,積極落實方案中的相關政策,促進健康發展。
在優化運力結構方面,《意見》提出,淘汰老舊運輸船舶,減少運力存量,調整延續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提前報廢更新的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積極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嚴格執行以船齡為標準的船舶強制報廢制度。
同時,《意見》鼓勵建造滿足國際新規範、新公約、新標準的節能安全環保船舶,引導沿海幹散貨船有序發展,繼續嚴控國內沿海和長江幹線客運、危險品運輸新增經營主體,調控國內運力增量。支持行業組織加強運力發展自律,對船東協會組織航運企業開展的封存現有運力等措施,港航、海事等相關管理部門給予支持。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常務副局長陳愛平表示,海事部門將積極配合做好老舊運輸船舶和單殼油輪的提前報廢、船型標準化工作,重點在船舶登記、檢驗等方面給予有力支持。在封存船舶的停泊地點選定、船舶最低安全配員減免以及監管和服務方面提供支持。進一步加大對國際航行的老舊運輸船舶和低標準船舶的監管力度,將重點船舶跟蹤制度延伸到外國籍船舶。同時,積極開展新法規和新檢驗規範的制定工作,重點是發展節能環保船型。
拓展新增長點 促進轉型升級
“針對當前航運業經營困難、發展粗放問題,我們一是著力從支持鼓勵企業兼併重組、規範貨主投資國內航運業、提高市場準入標準的政策,引導行業向專業化、集約化發展。二是培育、有序推進郵輪産業發展,加快推進海峽兩岸航運業發展,大力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促進航運業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三是加快推進航運業安全綠色發展,重點是穩步推進LNG(液化天然氣)在航運業的應用,加強船舶能效管理。”宋德星告訴記者。
例如,提高市場準入門檻方面,《意見》提出,將國內沿海省際運輸經營者最低運力規模標準由2000總噸提高到5000總噸,並相應提高內河運輸經營者最低運力規模標準。
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方面,《意見》提出,培育、有序發展郵輪運輸,允許中資方便旗郵輪沿海多點挂靠。貫徹落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的航運相關政策,大力發展航運金融、保險、海事仲裁等現代航運服務業。
推進海峽兩岸航運發展方面,《意見》提出,允許經批准兩岸登記的幹線班輪在華北至台灣航線上捎帶兩岸中轉貨,支持開闢兩岸四地郵輪航線。
加強市場監管 創造良好環境
做好市場監管,是為航運企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幫助企業調整結構、加快轉型發展的重要手段。
《意見》明確,落實取消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之間兼併購審核、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審批、內河船舶船員服務業務審批、承擔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的商業性保險機構和互助性保險機構的確定,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點確定等行政許可。進一步研究提出取消一批行政許可項目。
陳愛平表示,海事部門將積極做好取消海事行政審批項目後續監管工作,通過加強事中和事後的監督檢查,確保海事管理事項不斷、不亂。同時,繼續研究精簡現有海事行政審批事項,還權于市場,近期將再取消雇傭外國籍船員在中國籍船舶上的任職審批、船員資格臨時特免證明簽發等7項海事行政審批項目。
宋德星介紹,在取消行政許可、增強市場內生動力的同時,交通運輸部還將依據法規採取建立集裝箱班輪運價精確報備及動態管理制度,加強對強制代理治理、集裝箱班輪公司聯營的涉嫌壟斷調查和處理,支持船東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加強碼頭靠泊安全監管等措施,創新管理方式,加強事後動態管理。
《意見》提出,逐步健全國內水路運輸企業和船舶誠信管理制度和經營資質預警及動態監管機制;建立國內集裝箱班輪運輸備案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對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備案採取精確報備模式。
規範涉企收費 減輕企業負擔
“暫停執行國際航行船舶駛離國內除渤海以外港口前船上污染物清理規定,由船舶根據船上污染物存貯艙容情況,自行選擇污染物的清理港口,這樣可避免國際航行船舶挂靠國內多個港口時被重復多次收取污染物清理費用。但船舶仍應遵照國際公約和我國有關的法規規章清理船上污染物。我們正組織對相關部門規章進行調整。”陳愛平説。
該舉措只是減輕企業負擔的諸多措施之一。
“當前企業經營困難,規範相關服務收費,能夠幫助企業克服資金壓力,渡過難關。”宋德星介紹,交通運輸部結合當前開展的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進一步研究了涉及航運的相關收費;8月29日,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宣佈了清理規範一批水上涉及航運企業、營運船舶的收費項目(詳細報道見8月30日1版)。
《意見》提出,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做好船舶證明簽證費等6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和免徵的落實工作。清理規範不合理的相關服務收費,取消國際航行船舶駛離國內港口前船上污染物清理費等5類7項收費。進一步規範港口收費,做好長江幹線船舶引航收費標準下調20%的落實工作;各港口不得與外貿班輪公司簽訂協議,並收取裝卸速遣費用。規範船舶交易服務機構收費,將船舶交易服務費與船舶交易價格脫鉤,改為按次定額收取服務費,並限定額度。
據悉,今年8月1日起全國統一取消和免徵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海事部門取消船舶證明簽證費等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部海事局將在做好落實工作的基礎上,繼續研究取消其他涉及相關單位收取航運企業或船員費用的海事行政文件,並重點清理因海事行政管理相關規定導致第三方向航運企業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項目。
強化服務措施 提高質量水平
“航運業健康發展需要港口、引航、政府管理部門等相關方面的支持和良好的服務。我們從加強市場信息引導、提升港口服務和引航服務、改進行政管理等方面採取措施,強化服務,為航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宋德星説。
在改進行政管理方式,《意見》亮點頗多。例如,加強市場準入審批後的事後監管。完善水路運政信息管理系統功能,推行網上行政許可、備案和證書統一管理。簡化管理程序,在現有繳存保證金、商業保險兩種方式外,試點實施銀行保函替代保證金的無船承運經營者責任擔保制度。對於國際航行船舶上的中國籍船員實行通過一次體檢,同時頒發《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健康證書》兩種證書。
《意見》還提出,加強信息引導服務,加強航運市場動態監測和水運經濟運行分析,定期發佈運力等市場信息。推進口岸便利化和信息化建設,提高口岸服務效率。推進“陽光引航”,建立引航不良記錄名單制度。另外,《意見》要求各級交通運輸及港航管理部門、海事機構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並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積極研究出臺促進航運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據悉,針對《意見》提出的提高引航服務水平,部海事局提出了細化措施,尤其是在逐步取消海進江內貿船舶強制引航方面。部海事局決定放開長江太倉港以下水域五星旗海輪進江引航相關工作,取消對五星旗海輪進出太倉港強制引航要求,提高船舶通航和港口運營效率,進一步降低五星旗海輪進出太倉港港口收費;實現省、部提出的“12.5米深水航道建設到哪,江蘇沿江港口海港待遇享受到哪”的建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