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4日),廣東省紀委和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出《關於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對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過一個風清氣正的中秋節、國慶節提出要求。
《通知》強調,要把剎住節日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作為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節日期間,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通知》要求,對出現的問題要敢抓敢管,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嚴格執行省紀委《關於採取有力措施深入持久糾正“四風”的通知》(粵紀發〔2013〕19號),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查處逃避監管、搞花樣翻新、突擊隱蔽、掩人耳目的行為。堅持紀律處分、組織處理和經濟處罰並舉,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嚴於律己,從我做起,並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
《通知》指出,要強化監督檢查,對典型案例予以通報曝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幹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快速反應、嚴查快辦。對節日期間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及時通報曝光,加強宣傳教育,堅決剎住“兩節”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切實鞏固改進作風的成果。(記者 周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