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2013年8月21日徵求意見稿)自8月22日至29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各界人士廣泛參與,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了許多寶貴的修改意見和工作建議。我們在對這些意見建議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對減負十條規定進行了修改。為體現尊重群眾、尊重基層、尊重規律的精神,現將《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2013年9月4日徵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徵求意見,希望社會各界繼續踴躍提出寶貴意見,並於9月18日前反饋。
制訂《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只是教育改革發展中的一個方面。近年來,教育部按照找準癥結、對症下藥,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明確責任、落到實處的思路採取了一些舉措,如修訂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和教材、啟動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實施教師“國培計劃”、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等。近期,我們還將出臺小學升初中辦法、中考改革意見、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改革意見、高考改革方案等。同時將進一步加大課程改革力度,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公眾可繼續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1.電子郵件:xiaoguanchu@moe.edu.cn。
2.自動傳真:010-66097346,010-66097809
3.郵遞信件:北京 (100816),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學校管理處。
教育部
2013年9月5日
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
(2013年9月4日再次徵求意見稿)
一、陽光入學。各地要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切實縮小校際差距,嚴格實行免試就近入學,招生不依據任何獲獎證書和考級證明。實行信息公開,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公告、網站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每所小學、初中的招生計劃、範圍、程序、時間和結果,積極推行網上報名招生。
二、均衡編班。按照隨機方式對學生和教師實行均衡編班。編班過程要邀請家長和相關人員參加,接受各方監督。禁止以各種名目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三、“零起點”教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後,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從“零起點”開展教學。不得拔高教學要求,不得加快教學進度。
四、減少作業。一至三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四至六年級要將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控制在1小時之內。要積極與家長互動,指導好學生的課外活動。
五、每天鍛鍊1小時。開足、上好體育課。安排好大課間活動或課間操、眼保健操,確保學生體育鍛鍊時間。
六、規範考試。一至三年級不舉行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從四年級開始,除語文、數學每學期可舉行1次全校統一考試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統考。每門課每學期測試不超過2次。考試內容不超出課程標準。教育質量監測不公佈學生成績與排名。
七、等級評價。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採取“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級評價,多用鼓勵性評語,激勵學生成長。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計較。
八、一科一輔。每個學科可選擇一种經省級有關部門評議公告的教輔材料,購買時遵循家長自願原則。學校和教師不得再向學生推薦、推銷其它教輔材料。
九、嚴禁違規補課。學校和教師要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不得在節假日和雙休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不得組織或參與舉辦“佔坑班”及校外文化課補習。
十、嚴加督查。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落實督學責任區制度,對減負工作定期進行專項督導,每學期公佈督導結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減負工作開展經常性檢查,並受理群眾舉報,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