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1月1日起,上海市獨生子女死亡父母的特別扶助標準由150元/人/月,提高至500元/人/月。9月10日上午從市政府辦公廳對“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復函獲悉,今後,上海市獨生子女家庭“特別扶助”標准將根據動態調整機制,進行常規性調整。
“十二五”期間,全市平均每年新增20萬老年人口,“失獨”家庭約7000戶,獨生子女傷殘家庭1600戶,與獨生子女父母老齡化同步的將是“失獨”人群的相對增加;代表議案提出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給予失獨家庭特殊關愛。
復函顯示,計劃生育是我國基本國策,要完善生育政策,須報國家批准。近年來,上海市已著手開展完善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期準備,包括數據測算、配套政策調研、風險評估對策,初步形成了上海市調整生育政策的建議方案,一旦中央批准,即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啟動生育政策調整。
今年以來,根據國家要求,市政府相關部門就提高上海市獨生子女家庭“特別扶助”標準形成方案,並已審議通過。這一方案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將上海市獨生子女傷殘父母的特別扶助標準從12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將上海市獨生子女死亡父母的特別扶助標準從150元/人/月,提高至5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