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文萊發生多起中國遊客因逾期停留而被文移民局等單位處罰案件。據文方規定,持第三國有效簽證、聯程機票且出發地與目的地國非同一國家的中國公民,文方可為其頒發有效期為72小時(3天)的過境落到簽證。
持文正式單次入境簽證者最多可停留14日,逾期停留將受到罰款、拘留及驅逐出境等處罰。
據核實,中國自由行遊客需提前在文萊駐華使館辦理簽證,落地簽證目前只發給團組遊客,大致程序為:經中國國內授權的旅行社申請,由文萊授權的旅行社經辦,文內政部移民局登記備案,中國組團單位獲得落地簽證通知函,抵達文萊時憑該函為團組遊客申請落地簽證。
中國駐文萊使館和外交部領事司提醒赴文萊中國遊客及各旅行社,入境文萊前應提前到文萊駐華使館諮詢並辦妥相關手續;抵文萊後應嚴格遵守文萊有關規定,不逾期停留或從事與所持簽證目的不相符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