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聯合印發《氣象標準化管理規定》
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 強化氣象標準化管理與協調
近日,中國氣象局聯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制定印發了《氣象標準化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於加強氣象標準化的統一管理與協調、強化氣象標準化對氣象事業科學發展的支撐作用提供了保障。
《規定》指出,氣象標準化是國家標準化體系和氣象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大對氣象標準化工作的支持和投入,鼓勵氣象行業各相關組織和個人按照氣象標準化規劃和標準體系的要求,積極參與標準制修訂及宣貫實施工作。
《規定》明確了氣象主管機構、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氣象領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職責分工,並細化了氣象工作中需要用標準進行統一的技術、管理和服務要求以及需要制定強制性氣象標準的範圍;《規定》還對氣象標準發佈後的實施監督以及氣象標準化獎懲制度進行了規定,為促進氣象標準的實施應用以及鼓勵全行業的廣泛參與提供了政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