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2013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續簽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便利兩國經貿往來,共同維護金融穩定。互換規模仍為35億元人民幣/660億冰島克朗,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