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受國家海洋局委託,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代表中方與越南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副部長朱范玉顯在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越南總理阮晉勇見證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局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關於開展北部灣海洋及島嶼環境綜合管理合作研究的協議》(簡稱《協議》)。
該《協議》是根據中越兩國政府于2011年10月簽署的《關於指導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為落實2013年6月越南國家主席訪華期間兩國政府發表的聯合聲明,進一步發展兩國友好合作關係,推動海上務實合作達成的合作協議,也是近年來中越簽署的首個政府間海洋領域合作項目文件。
《協議》規定,雙方將開展北部灣灣口內海洋環境管理及科學研究合作,增強對北部灣海域海洋環境與生態狀況的了解,提高海洋環境的管理水平,為北部灣海洋環境與生態保護及應對污染事故提供參考和技術支撐。雙方將通過合作研究、舉辦學術研討會以及交流培訓等方式,加強在海洋生態保護方法等領域的合作與交流,開展環境管理示範區建設,同時向兩國民眾普及海洋環境保護知識,提高公眾海洋環保意識,更好地保護北部灣的環境與生態。
李克強總理13日與越南總理會談時指出,中方願與越方沿著海上、陸上、金融三條主線統籌推進合作,相互促進,實現互利共贏。《協議》的簽署是中越雙方維護穩定,促進共同發展,實現互利共贏的具體體現。下一步《協議》的實施將進一步開啟中越海上低敏感領域合作之門,有利於南海的合作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