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停止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業務的通知
安監總廳規劃函〔2013〕161號
北京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3年11月2日2時6分,貴州省金沙縣黃水壩煤礦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該事故地點為+816米水平K8煤礦10802運輸巷掘進工作面,是中國礦業大學(北京)2008年鑒定為無突出危險的區域。該事故暴露出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煤與瓦斯突出鑒定工作存在鑒定結論失實等問題。經研究決定,立即停止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資質;在未接到新的決定前,該單位不得開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工作。請你局組織有關力量,對該單位煤與瓦斯突出鑒定執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待事故調查清楚後,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請及時將落實情況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劃科技司和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