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亞美尼亞、柬埔寨、中國、印尼、伊朗、老撾、蒙古、緬甸、尼泊爾、韓國、俄羅斯、塔吉克斯坦、泰國和越南等14個成員國在泰國曼谷簽署了聯合國亞太經社會(ESCAP)《政府間陸港協定》。ESCAP執行秘書海澤出席簽字儀式並致辭,中國駐泰國大使寧賦魁代表中國政府簽字。
今年5月,ESCAP第69屆年會正式通過了《政府間陸港協定》文本,這是繼《亞洲公路網政府間協定》和《泛亞鐵路協定》之後,ESCAP通過的第三個交通領域的政府間協定,目的是進一步完善亞太地區交通基礎設施網絡,充分發揮亞洲公路網和泛亞鐵路網的作用,便利和促進亞太地區各國之間的經貿往來。《政府間陸港協定》包括正文和附件兩部分,正文內容涉及陸港的定義、確定和發展以及修訂程序及其他一般規定,附件規定了陸港的基本條件和各國陸港清單以及陸港發展營運的指導原則。
《政府間陸港協定》的通過和簽署,標誌著亞太地區互聯互通的交通基礎設施網絡已基本構成,為亞太地區多式聯運和物流業的發展以及運輸便利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將進一步有效促進區域互聯互通和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