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在杭召開全省立法工作會議。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夏寶龍在會上強調,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要求上來,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實際、勇於探索,推動浙江省法治建設、立法工作走在前列,為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貢獻。
茅臨生主持。程渭山、馮明、厲志海、姒健敏等出席。王永昌、黃旭明分別部署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立法工作。
夏寶龍指出,推進法治建設、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落實和服務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的具體體現。我們要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地方實踐的高度,適應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勢,堅持從國情和浙江省實際出發,在地方立法權限範圍內,把推進改革與完善法律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同步,在法治軌道上引領、推進和保障浙江省的改革開放。
夏寶龍強調,面對新形勢新要求,立法工作者不僅要做大膽改革的踐行者,還要成為改革的保駕者,著力增強立法工作的針對性、前瞻性和系統性,建立健全與國家法律相協調、與浙江實際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體系。要把握正確方向,增強政治意識、政權意識,從法律制度上保障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浙江省的貫徹實施。要突出地方特色,立足浙江、服務浙江,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突出地方特色、體現地方需求、服務地方發展。要發出改革強音,增強改革意識、找準改革重點、鞏固改革成果,更加重視制定先行先試的地方性法規,加強民生立法。要提高立法質量,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使制定出來的地方性法規真正立得住、行得通、起作用,促進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普法不夠、立法不全的問題。要加強對地方立法工作的領導,強化機制、優化隊伍、統籌協調,確保圓滿完成各項立法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