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口岸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停止進口韓國大熊株式會社注射用頭孢美唑鈉。
為加強進口藥品管理,總局按年度計劃擬對部分進口産品生産現場進行檢查,其中包括韓國大熊株式會社注射用頭孢美唑鈉的生産現場檢查。但該企業未按預定計劃接受檢查。總局決定,在對韓國大熊株式會社的注射用頭孢美唑鈉進行現場檢查並確認符合中國藥品GMP要求前,停止進口韓國大熊株式會社生産的注射用頭孢美唑鈉産品。
藥品GMP是世界各國對藥品生産全過程監督管理普遍採用的法定技術規範, 是保證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有效的可靠措施,對於確保藥品安全和質量至關重要。總局強調,在中國境內銷售藥品,其生産必須符合我國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並接受我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檢查,或檢查不合規的企業,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