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本週一首次碳排放配額有償競拍順利完成後,廣東省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又邁出重要一步。18日,廣東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在廣州正式鳴鑼啟動,作為交易平臺的廣東省環境權益交易所同時揭牌。
儀式現場,首批排污權交易採用政府定向出讓的形式,分別由江門市政府與臺山電廠二期和新會雙水電廠,湛江市政府與京信東海電廠和雷州電廠簽署排污權交易協議。出讓標的物為SO2(二氧化硫),交易價格為省物價局核定的有償使用基準價1600元/噸·年,總交易量(按2年計)為13023.4噸,總交易額為2083.7萬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新會雙水電廠簽訂了每年600噸的排放額,該公司總經理李玉忠説,作為新會最大的發電企業之一,有責任通過排污權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希望排污權交易儘快鋪開,更好地通過機制推動整個行業升級,推動落後産能淘汰。
“十二五”廣東省污染減排目標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0%以上,減排任務艱巨。省社科院環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趙細康指出,排污權交易啟動標誌著廣東環境資源市場這只“無形”的手開始發揮作用,將有效提高資源配置和污染減排效率,促進企業排污信息公開,有利於社會監督排污行為。
今年初,經省政府同意,《廣東省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的實施意見》印發,明確試點範圍內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項目需通過市場購買、政府出售等交易方式有償取得排污權。現有單位因減排産生的富餘排污指標,可以進入排污權市場進行交易。
省環保廳介紹,在全省範圍內排污權交易的試點因子為SO2,試點範圍是全省年排放量100噸(含)以上的項目,包括新改擴建項目和900多家現有排污單位。而COD(化學需氧量)則在限定流域範圍開展試點,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
“試點期間,現有排污單位暫不徵收有償使用費,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一律要到市場上購買取得相應排污權。”省環保廳負責人説。
今日,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也將啟動。趙細康表示,廣東省碳排放權和排污權兩大交易在本週陸續取得突破進展,是廣東省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落子,其將企業外部性成本內在化,推動産業轉型升級,解決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矛盾。(記者 謝慶裕 黃穎川 通訊員 陳惠陸 鐘奇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