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檢查、評比表彰和認定類項目過多過濫,基層幹群疲於應付。16日,記者從福建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福建省大刀闊斧,大幅清理減少此類省級項目,從原有的556項減至83項,減幅達85.1%。
在此次清理中,考核檢查類項目從158項減至27項,減少82.9%;評比表彰類項目從288項減至46項,減少84%;認定類項目從110項減至10項,減少90.9%。只有屬於法律法規強制要求,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或者重大安全、民生問題等項目,才予以保留。
作為福建省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從去年4月起,福建省開始對省級考核檢查、評比表彰及認定類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審核和規範。清理範圍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以全省,含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及省直各部門、機構等名義,面向全省開展的各類考核檢查項目;二是上述範圍開展的評比表彰項目;三是以省委各部門和省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等名義開展的省級認定類項目。
本次清理中,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黨中央、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省委、省政府沒有明確要求設立的項目,對推動工作沒有實際意義的,一律撤銷;凡與政府職能無關、應轉變管理方式的項目,可以由行業協會或市場承擔的,一律轉由行業協會或市場承擔;能納入日常工作管理和督查的,也不再保留。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下一步,省直各有關部門將建立監管長效機制,凡是在清理結果公佈之後新設立的考核檢查、評比表彰和認定類項目,必須報請省委、省政府或中央有關部門批准,否則堅決予以制止。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進行通報或曝光。(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