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4年1月11日在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白瑪赤林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3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關於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別是“治國必治邊、治邊先穩藏”的重要戰略思想,學習貫徹俞正聲主席“依法治藏、長期建藏”的指示要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區黨委部署,圍繞發展穩定,依法行使職權,不斷開拓創新,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為推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堅定政治方向,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常委會緊密結合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從西藏實際和人大定位出發,進一步明確人大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以此總攬十屆人大各項工作,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把自覺堅持和依靠黨委領導擺在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的首要位置,把人大工作放在區黨委工作大局中來謀劃和推進,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區黨委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重大情況和問題以及重要工作安排及時向區黨委請示彙報,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與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機統一,確保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和人民意願,確保黨組織推薦的人選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地方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一年來,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330人(次)。
二是踐行群眾路線。把群眾路線作為治邊穩藏、人大履職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做到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特色,協調解決40余件群眾關注的困難和問題,強化正風肅紀、健全長效機制,取得了重要的實踐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論成果。堅持以人為本、一心為民,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把關注民生、維護民利落實到各個環節,認真解決好為誰立法、替誰監督、靠誰行權的問題,加強民主立法、促進民生改善、發揮代表作用,著力把人大密切聯絡群眾的優勢發揮好、把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人民當家作主權力機關的作用發揮好。
三是推進依法治藏。把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作為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任務。緊緊抓住推進依法治藏、建設法治西藏的重大問題,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制定並落實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監督工作計劃,緊緊圍繞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來謀劃和推進立法工作、加強和改進監督工
作。去年共審議11件法規草案、通過9件,開展了31項監督工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加強重點立法,服務全區工作大局
一年來,常委會修改地方性法規8件、初審2件,審查批准1件,對10件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完成全國人大6件法律草案徵求意見工作。
(一)科學制定立法規劃。充分認識立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準確把握推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對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各方面立法需求,緊緊圍繞“一個中心”“兩件大事”“四個確保”,明確立法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和落實措施,區別輕重緩急、突出立法重點,科學編制本屆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確定39件立法項目,提高立法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努力使立法進程同我區改革發展穩定進程相適應,通過立法保障自治區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一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修訂水法實施辦法、水土保持法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水資源規劃、利用、保護和水土流失預防、治理、監督等方面的規定,有利於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審查批准拉薩市老城區保護條例,把老城區的保護、利用、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對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實施辦法、無線電管理條例兩件法規草案進行了初審。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修訂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完善殘疾人政治、文化、教育、就業、社保和提供無障礙環境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增強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有利於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物質文化成果。三是促進依法行政、簡政放權。修訂政府規章設定罰款限額的規定,提高罰款限額標準,規範行政處罰行為,促進依法行政;適應精簡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需要,對環境保護條例、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和檔案法實施辦法中,有關登記、備案、許可等內容進行修正,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促進市場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進一步發揮。
(三)努力提高立法質量。一是完善機制,注重科學立法。進一步完善人大主導、部門起草、專家論證、群眾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立法調研、評估、諮詢、論證工作,提前介入、把握重點、解決難點,對有較大爭議的內容和不同意見,反復研究協商,協調利益關係,突出地方特色,提高法規的可行性。合理規範權力與責任、權利與義務,防止和克服部門利益法制化傾向。聘請諮詢委員,實行立法機關與專家學者的有機結合。正式啟動對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立法後評估工作。
二是集思廣益,注重民主立法。堅持問法於民,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圍繞法規草案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有關方面深入討論,認真研究吸納人民群眾、人大代表對法規草案的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使立法更好地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意願。一年來,共召開立法座談會50余次、專家論證會10余次,充分體現了民意訴求。
三、增強監督實效,推動重大決策落實
一年來,共聽取審議有關報告10個,對9部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開展專題調研11項,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西藏行”活動,推動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一)促進富裕西藏建設。堅持貫徹主題主線,著力推動科學發展。聽取審議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和全口徑預算管理改革情況的報告,調整預算變化,要求認真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産業結構轉型升級,深化公共財政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努力實現經濟增長速度、質量和效益有機統一。針對“十二五”規劃實施和中期評估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強化科技創新,優化發展環境,發揮項目效益,發展特色産業,圓滿完成規劃綱要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對旅遊條例進行執法檢查,強調統籌推進旅遊發展、全力推進特色品牌工作、協調推進旅遊環境建設,促進旅遊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把旅遊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對全區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情況和去年前三季度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調研,就抓住戰略機遇,用好優惠政策,注重發揮比較優勢,提高經濟增長質量,以及積極爭取國家投資,確保物價基本穩定,提升居民消費能力,扶持中小微企業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推動經濟發展。
(二)促進和諧西藏建設。堅持穩定壓倒一切,著力維護和諧穩定。對保守國家秘密法進行執法檢查,要求不斷加大宣傳教育,深刻認識西藏嚴峻的反分裂鬥爭形勢對保密工作的新要求,切實增強保密意識、危機意識,建強隊伍,加強督查,提高防範能力,嚴防竊密事件發生,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絕對安全,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對全區“惠僧利寺”政策落實情況和寺廟“六五”普法工作情況進行調研,強調認真落實“惠僧利寺”政策,深入推進寺廟“六五”普法工作,依法管理寺廟,探索長效機制,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三)促進幸福西藏建設。堅持人民利益至上,著力保障改善民生。聽取審議我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農牧區醫療保障、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報告,對社會保障工作進行調研,針對政策宣傳、經辦力量、投入標準、救助範圍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強調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隊伍建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保障水平,增進人民福祉,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對義務教育法及實施辦法進行執法檢查,針對“三包”經費落實、教育資源配置、師資力量建設、學生素質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求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建設高素質和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更好地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
(四)促進法治西藏建設。堅持推進民主法制,著力加強民主政治。提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調研意見,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聽取審議全區民族工作情況的報告,指出要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堅持富民興藏、保障改善民生,加強民族團結、維護和諧穩定,不斷夯實民族團結進步的思想基礎、物質基礎、社會基礎、群眾基礎。對民族區域自治法在我區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調研,要求加強對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學習宣傳、完善配套法規、推進西藏特點城鎮化建設和加快跨越式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提升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水平,全面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五)促進文明西藏建設。堅持推動文化發展,著力保護歷史文化。對文物保護法及文物保護條例進行執法檢查,充分肯定富有成效的文物保護工作,針對有關法律法規宣傳不夠深入、“五納入”工作發展不夠平衡、安全消防設施隱患大、專業人員嚴重缺乏等問題,對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原則提出具體建議,依法保護傳承好、管理利用好具有西藏特點的寶貴文化遺産,加快建設重要的中華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地。對我區人口較少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情況進行調研,要求加大保護經費投入、加強普查挖掘申報、健全保護傳承機制、建設保護傳承基地,把歷史悠久、底蘊深厚、風格獨特的民族文化發揚光大,實現保護與發展雙贏。
(六)促進美麗西藏建設。堅持加強生態保護,著力建設生態文明。深入開展以“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美麗西藏”為主題的中華環保世紀行——西藏行活動,廣泛宣傳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政策,實地檢查項目建設中環保措施落實情況,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情況,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場和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運營管理等情況,加強輿論監督、強化跟蹤報道;常委會審議要求切實抓好跟蹤督辦,認真落實環保責任制,嚴格獎懲制度,強化基礎設施,加強環保力量。對濕地保護條例、氣象法及氣象條例進行執法檢查,要求健全濕地保護管理機構、完善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重視科技支撐作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加大氣象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增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氣象服務。
常委會把不斷增強監督實效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增強報告建議的針對性。在開展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時,科學合理選擇調研地點,採取多種方式方法,準確把握真實情況,結合實際深入分析,起草高質量的執法檢查報告和專題調研報告,提出針對性強的意見建議。二是增強審議意見的操作性。常委會會議一結束,及時歸納整理可操作、能落實的審議意見共11件,經主任會議研究後轉政府辦理。政府高度重視,認真整改、推進工作,並書面反饋研究處理情況。三是增強跟蹤監督的實效性。將執法檢查報告、專題調研報告,印發有關部門參考。對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的建議,常委會有關部門持續跟進,積極推動問題解決,切實增強監督實效,建立健全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突出主體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我們深入貫徹實施代表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一是堅持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增強建議辦理實效。自治區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提出的301件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方面已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答覆完畢,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計劃解決的佔總數的82.3%,實施高海拔地區學校校舍保暖工程、無電地區電力建設、加強人代會期間計劃和財政審議等一批建議的辦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承辦單位注重加強與代表的聯絡,邀請代表參加座談會和專題調研,共同研究辦理方案。赴區內外對未識別族群身份登記信息和權利保護的建議辦理工作,進行深入調研,提出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意見建議。常委會選擇社會關注的60件建議作為重點建議進行檢查,強化督辦落實。
二是堅持為代表服務的思想,提高服務保障水平。進一步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絡基層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聯絡選舉單位和選民制度。為保障代表的知情權,及時向代表寄送人大期刊、有關資料,使人大代表及時了解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的工作,為代表行使職權創造條件,進一步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區內外先後舉辦3期培訓班和組織學習考察活動,近270名人大代表和人大幹部參加,重點學習代表履職、人大工作等知識,有力提高了人大代表、人大幹部的履職能力。
三是堅持密切與代表的聯絡,擴大代表活動參與。圍繞非公企業發展和供暖工程、食品安全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組織代表開展12次調研和視察,形成10余篇報告,所提建議得到較好落實。強化代表小組建設,指導代表小組圍繞常委會工作安排就地就近開展活動,充分聽取代表小組對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及專工委工作的參與,每次常委會會議邀請自治區人大代表、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列席人數分別從2名增加到10名,50多名代表參加執法檢查和專工委活動,充分吸納代表建議,以此促進常委會工作質量的不斷提高。
五、發揮人大優勢,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積極做好維穩工作。按照區黨委部署,常委會部分領導深入有關地區和寺廟,採取實地檢查、明查暗訪、座談交流等方式,認真檢查各項維穩措施落實情況,提出整改要求,做好維穩督導。指導人大機關選派27名幹部進村駐寺和擔任村黨支部第一書記,深入基層、貼近群眾,以開展平安鄉村建設、“先進雙聯戶”創建評選為抓手,認真落實各項維穩措施,把各類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為促進基層發展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強化幹部職工責任意識、安全意識,確保人大機關和諧穩定。
二是認真做好信訪工作。貫徹落實信訪條例,健全制度、細化措施,強化督辦、提高質量。全年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32批(件)、93人(次),深入分析、綜合研判信訪件中反映的突出問題,提出辦理建議,並加強對重要信訪件的轉交督辦,促進問題解決,妥善化解矛盾,增進社會和諧。
三是紮實做好外事工作。堅持服務國家總體外交、服務西藏發展穩定原則,積極開展涉藏外事工作。一年來,組織5批次出訪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等7個國家,圍繞正面宣傳西藏和深入揭批達賴兩項主要任務,大力宣傳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偉大實踐,堅決回擊西方敵對勢力和達賴集團的污衊和攻擊,擠壓達賴集團的國際活動空間,為社會主義新西藏建設營造了有利外部環境。
六、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履職盡責能力
一是著力提高學習能力。通過理論中心組、專題講座、學習輔導等形式,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聯絡實際深入思考,圍繞履職學以致用,不斷增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不斷增強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不斷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促進發展穩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二是著力提高研究能力。圍繞全區工作大局,深入研究在走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發展路子,推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偉大進程中,如何發揮人大應有作用;圍繞人大依法履職,深入研究如何提高立法質量、增強監督實效、發揮代表作用;圍繞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思考如何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建立長效機制,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共形成調研報告、研討文章50余件。
三是著力提高統籌能力。正確處理監督與支持的關係,主動加強與“一府兩院”的聯絡,切實加強與職能部門、專家學者、人大代表和社會力量的溝通,密切常委會辦事機構與各專工委聯絡,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廣泛凝聚工作合力。積極爭取全國人大在業務、培訓等方面的幫助支持,重視對基層人大工作的指導,共同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向前發展。進一步加強與兄弟省(區、市)人大的交流交往,圓滿舉辦西南地區人大財經工作座談會。
四是著力提高執行能力。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法定程序,通過會議形式,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注重集思廣益,狠抓工作落實。制定或修改了主任會議議事規則、調研工作意見及“三會”工作程序等,進一步規範議事程序、提高議事效率,不斷提高工作規範化水平。自治區人大各專工委依法履職,地(市)縣人大積極配合,既順利完成了人大工作任務,又促進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自治區人大機關以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抓手,切實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為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當好參謀助手、搞好服務保障。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實踐,我們深深體會到,做好新時期的人大工作,必須堅定正確政治方向,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和黨的觀念,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人大工作的各個方面;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牢固樹立群眾意識和民生觀念,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要求貫穿於人大履職全過程;必須準確把握西藏區情,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和創新觀念,深刻認識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從西藏實際出發,與時俱進地做好人大工作;必須圍繞大局行使職權,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觀念,從人大工作的特點和定位出發,在依法推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2013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區黨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全體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及機關共同努力的結果,是“一府兩院”密切配合、全區各級人大全力支持的結果。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立法質量、監督實效、代表作用、自身建設等方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還有差距。我們將虛心聽取代表意見,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
各位代表,2014年是開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實現“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關於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別是“治國必治邊、治邊先穩藏”的重要戰略思想,學習貫徹俞正聲主席“依法治藏、長期建藏”的指示要求,學習貫徹區黨委八屆五次全委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圍繞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依法行使各項職權,推進依法治藏進程,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在全面深化改革、促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服務發展穩定為著力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
今年的立法工作,要緊緊圍繞全區中心工作,適應發展穩定的實際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總要求,統籌安排好立法項目,更加注重法規的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更好地發揮地方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導、規範和保障作用。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實施辦法、志願服務條例、無線電管理條例、建築安全生産管理條例、防雷減災條例、國防教育條例、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法實施辦法,修改旅遊條例,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好拉薩市報批法規的審查批准工作,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認真完成全國人大有關法律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提高立法質量是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題。要始終把提高立法質量作為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重點,在提高立法質量上下功夫,努力使我們的法規符合西藏實際,做到立得住、行得通、切實管用。法律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法律的力量在於人民的自覺遵守。要充分反映人民意願,更加注重深入實際、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直接聽取群眾意見,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凝聚共識,使立法過程從後臺走到前臺,正確反映和統籌兼顧不同方面的利益,保證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得到充分表達,合理的訴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體現。要更加注重地方特色,準確把握區情、發展實際、穩定需求、民生現狀,不斷改進法規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方式方法,使通過的法規充分體現西藏特色。要切實增強可執行性,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專工委、法制委“專”和“統”的優勢,建立健全相互配合和分工協作機制,認真解決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問題,正確處理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管理與服務的關係。
二、以維護人民利益為出發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
今年的監督工作,要緊緊圍繞中央和區黨委的重大決策部署,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監督重點,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手段,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是聽取審議計劃、預算、審計工作報告和2014年稅收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農牧業特色産業建設和促進農牧民增收、公共文化建設及服務保障情況的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繼續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西藏行活動,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二是對科學技術普及法及實施辦法、民用機場保護條例進行執法檢查,對農牧民增收、學校周邊環境整治、農牧區醫療資金管理使用、商務儲備工作情況和公益事業捐贈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出入境管理法的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督促有關方面加大社會建設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聽取審議人民陪審員工作情況報告和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報告,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要進一步增強監督實效。運用多種方式、加大監督力度,善於聽取各方面特別是基層群眾的意見,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真情實情、掌握第一手資料,善於用全局的、長遠的眼光分析問題,提出務實中肯的意見和建議。要加強跟蹤監督,督促有關方面認真研究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在法定時間內及時反饋辦理情況。
三、以發揮代表作用為關鍵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
今年的代表工作,要緊緊圍繞踐行群眾路線,堅持代表主體地位,採取有力方式方法,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一要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堅持和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絡代表、代表聯絡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等制度,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使常委會的立法監督等各項工作更好地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二要拓寬代表履職空間。強化建議辦理工作責任制,堅持重點建議督辦制度,推動代表建議的落實,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加強對代表活動的指導和組織,擴大代表對人大工作的參與,增強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實效。三要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強化各項服務和保障,健全代表履職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提高代表執行職務的意識和能力。通過人大期刊、網站等手段,暢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繼續加強人大代表和人大幹部履職培訓工作。
要從人大對外交往的特點和優勢出發,深入開展涉藏外事工作,組織人大代表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對外交往活動,更好地發揮人大對外交往的獨特作用。
四、以提高履職能力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自身建設
今年的自身建設,要緊緊圍繞增強工作實效,不斷提高常委會履職能力。要鞏固活動成果,紮實做好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工作,抓好制度落實,推進作風建設根本轉變,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要強化能力素質,採取集中學習、專題講座、交流探討、理論研究等途徑,努力建設學習型人大常委會,不斷提高工作前瞻性、預見性。要加強機關建設,建立激勵機制,提高隊伍素質,改進工作作風,增強工作實效,充分發揮機關的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作用。要進一步做好人大宣傳工作。加強與兄弟省(區、市)人大的工作聯絡,更加注重對各地(市)、縣(市、區)和基層人大工作的指導、聯絡。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發展穩定對法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讓我們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依法履職增實效、與時俱進開新局,為建設富裕和諧幸福法治文明美麗西藏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