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編者按:近日,中央紀委研究室圍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撰寫了一組解讀文章。文章旨在幫助大家準確理解、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三次全會精神,敬請關注。
之一:成績可喜 任務艱巨
2014年1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站在黨和國家全局的高度,全面總結了一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成績,全面分析了黨面臨的形勢,明確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強調以深化改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就要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這樣才能胸懷全局、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
一年來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交出了合格答卷
2013年,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共同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呈現出鮮明特點。
一是從中央做起,率先垂范,以上帶下。中央出臺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之後,中央政治局從自身做起、從身邊事抓起,帶頭改進工作作風,帶動全黨抓好落實,在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範出訪活動、改進警衛工作、改進新聞報道、嚴格文稿發表、厲行勤儉節約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帶頭把自己擺進去,直接聯絡和服務群眾,認真查擺問題,加強整改落實,發揮了表率作用。
二是以作風建設為切入口,剎歪風,揚正氣。全黨從改進作風入手,立行立改,積小勝為大勝,提振了正氣,震懾了歪風。中央出臺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相關具體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扭住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不放,著力整治“四風”,抓住每一個時間節點,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賀卡、煙花爆竹等節禮,制定出臺一系列制度規定並逐條落實,嚴肅查處、曝光各種違規行為。全年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4521起,處理黨員幹部3042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692人。通過抓好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廉潔從政的政治生態正在形成。
三是“老虎”、“蒼蠅”一起打,依靠法治反腐敗。2013年,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950374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1220191件(次)。立案172532件,結案173186件,處分182038人。中央紀委對涉嫌違紀違法的中管幹部已結案處理和正在立案檢查的有31人,其中8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嚴肅查處和公開審判薄熙來嚴重違紀違法案,中央為此專門發出通報,在全黨開展警示教育。通過不斷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形成了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鼓舞了士氣,增強了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開展反腐敗鬥爭的信心。
四是強化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促進權力規範運行。我們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發揮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建立領導幹部談話制度,探索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抽查核實工作,強化對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改進信訪工作,暢通人民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認真受理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包括互聯網監督作用,積極推動黨政機關作風轉變。通過強化監督,各級領導幹部勤政廉政意識和權為民所用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權力運行進一步規範。
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當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惡劣、亟待解決。一些黨員幹部宗旨意識淡薄,脫離群眾的現象比較突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在一些地方還比較嚴重。腐敗案件依然多發,有的是系統性腐敗問題,往往一個案件“拔出蘿蔔帶出泥”,牽出一批案件。
這些現象的存在,原因很多,有黨員幹部思想蛻變的問題,也有組織上教育、管理、監督、懲治不力,體制機制制度不完善的問題。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攔路虎”,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絆腳石”。這些問題解決不好,我們黨就會腐化變質,就會失去人民的支持,最終被人民拋棄。我們一定要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革除弊端、滌蕩污濁,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
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部署了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規劃、深化黨的作風建設、嚴厲懲治腐敗三個方面的任務,為我們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抓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新的五年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國家戰略和頂層設計,體現了反腐敗是一項系統工程和長期任務的思想。中央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這是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當前關鍵是要抓好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把各項要求體現到工作中去。各級黨委要在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面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把這項重大政治任務貫穿到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之中,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綜合運用各項措施,努力增強整體合力。各級紀委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把懲治腐敗作為重要職責,更好地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問題制定貫徹落實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把懲治和預防腐敗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第二,繼續深化黨的作風建設。作風問題具有反復性和頑固性,抓一抓就好轉,松一松就反彈。抓作風問題,不可能一勞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必須經常抓、長期抓,使之變成常態。要繼續倡導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帶頭,發揮標桿和表率作用,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幹。要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全體黨員幹部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為任何干擾所惑。廣大黨員幹部要模範踐行宗旨,正確認識和處理“公”與“私”的關係,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真心誠意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加大對黨員幹部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規定,從長遠著想、從小處入手,堅持不懈糾正“四風”,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
第三,嚴厲懲處一切腐敗分子。廣大人民群眾對腐敗現象深惡痛絕。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全黨同志和廣大群眾的共同願望。從當前反腐敗形勢看,反腐敗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懲治這一手一刻也不能放鬆。要對腐敗實行零容忍,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要堅持抓早抓小,對黨員幹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有病就馬上治,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錯誤。要建立健全查辦案件組織協調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職責,加強同司法、審計、金融等機關協調配合,增強工作合力。要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以總結教訓、堵塞漏洞,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切斷腐敗分子後路,讓腐敗分子無處藏身。
之二:強化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進行了重大部署。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又對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強化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作了深刻闡述,提出了明確要求。這對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對於建設廉潔政治,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標,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體制障礙是最大的障礙,機制缺陷是根本的缺陷。這些年來,我們黨堅定不移地反對腐敗,堅持不懈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但腐敗現象依然多發,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一直是黨內外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總結起來,影響反腐敗成效的問題主要是反腐敗機構職能分散,形不成監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難以得到堅決查辦,有的地方腐敗案件頻發卻追究責任不力。歸根到底,這都是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要突破這個困境,就應該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反腐敗體制機制進行必要的改革和創新。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組織者、協調者、參與者,是一把永遠出鞘的斬腐利劍。紀律檢查體制是否科學有效,關係重大。1978年恢復和重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以來,紀律檢查體制經歷了從一開始的由同級黨委領導,到由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同級黨委為主,再到黨的十二大黨章確定的由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雙重領導的過程。現行黨章還明確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從總體上講,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是基本符合黨情和國情的,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這種領導體制還存在一些不適應、不協調的地方。比如,不少地方沒有充分認識到紀委是由黨代會選舉産生的“兩委”之一,往往把同級紀委當做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紀委書記特別是副書記的職務晉陞與否往往由同級黨委掌握,很難對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進行監督;有的黨委和政府給紀委交辦了不少與反腐倡廉建設無關的任務,使其主業不突出、往往疲於奔命,等等。特別在查辦腐敗案件方面,受到牽制的因素就比較多,有的地方主要負責同志擔心查辦案件會損害形象、影響發展,有時就存在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情況。在一口鍋裏吃飯,監督別人就比較難。對於地方紀委來説,對同級黨委的監督忌諱也不少,以致在開展執紀監督、查辦腐敗案件時往往縮手縮腳、瞻前顧後。因此,必須繼續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推動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保證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
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創新,必須落實“兩個為主”。一是“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掌握案件線索和查辦腐敗案件是反腐敗工作的重點內容,是反腐敗威懾力的關鍵所在。在原來的習慣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紀委如果發現本地重大案件線索或者查辦重大腐敗案件,都必須先向同級黨委報告,在得到主要領導同意後才能進行初核或查處。如果案件線索處置和查辦必須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上級紀委同時知情,那麼就會對地方黨委形成制約,就不能輕易放棄對案件的查辦,這有利於推動查處腐敗案件,打擊腐敗犯罪。二是“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紀委書記、副書記是一級紀委的主要領導,他們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有利於強化他們同上級紀委的溝通和聯絡,有利於他們更加大膽地履行監督職責。需要指出的是,這“兩個為主”是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內從工作機制上解決問題的創新做法,既堅持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堅持了黨管幹部的原則,又保證了紀委監督權的行使,有利於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
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創新,必須落實“兩個全覆蓋”。一是“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二是“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從這些年的反腐敗實踐看,一些所謂的“清水衙門”也發生了腐敗案件。這説明權力不論大小,只要失去制約和監督,就可能被濫用。今後,按照所有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的原則,必須進一步強化紀委的派駐監督和巡視監督。各派駐機構是由上級紀委派出的,必須把“屁股”坐到紀委位置上來,代表上級紀委行使監督權。各巡視機構都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這個中心,著力發現領導幹部,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地方黨委書記的同志在內,是否存在違反政治紀律、貪污腐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等問題,真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促進問題解決,遏制腐敗發生。同時,還要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不同性質的權力由不同部門、單位、個人行使,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廣大幹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保證權力正確規範行使。
完善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強化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舉措。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責任、落實責任。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決策也落不到實處,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抓好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也就抓住了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就能形成全黨動手、全社會參與反腐敗的強大合力。
完善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首先是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黨委的主體責任,主要體現在選好用好幹部、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工作、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當好廉潔從政表率等五個方面。現在,不少黨組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對黨委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做分內之事,只是每年開個會、講個話,或簽個責任書就萬事大吉了,甚至當做紀委一家的事一推了之。這次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部署,強化了各級黨委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主體責任。各級黨委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在懲治和預防腐敗方面更多地承擔領導責任,把預防腐敗的要求體現和落實到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各項改革和制度建設中去,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並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
完善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紀委要擔負起監督責任。當然,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絕不是“隔岸觀火光吆喝、捲起袖子不幹活”。各級紀委必須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更多地擔負起懲治腐敗方面的責任,組織協調有關力量,加大辦案工作力度,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出了問題,就要嚴格追究責任。現在,一些被揭露查處的大案要案,實際上已經存在好多年了,卻遲遲未能發現,結果愈演愈烈、觸目驚心;有的地方長期存在團夥性的腐敗活動,涉案人數很多,活動範圍很大,也遲遲未能查處;有的幹部剛剛提拔上來,或者剛剛經過考核考察,就發現有重大問題,給我們黨的公信力造成了極大傷害。責任追究既是壓力,更是動力。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包括黨委和紀委的責任。當然,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分清責任,對於出現的違紀問題,要弄清楚是領導幹部主動發現並堅決查處的或積極支持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的,還是有失職瀆職情節甚至故意掩蓋、袒護違紀問題的,前者不承擔領導責任,後者必須承擔領導責任。總之,要進一步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究,有責必問,真正維護和發揮責任制的權威性、實效性。
之三:深化改革要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要求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各項改革措施都要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要求”。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改革是一個破舊立新的過程,如果不注意配套和銜接,不注意時序和步驟,也容易産生體制機制上的縫隙和漏洞,為一些人提供尋租、搞腐敗的機會。當前,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必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同防範腐敗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實施,保障改革健康順利推進。
越是全面深化改革,越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其廣泛性、深刻性前所未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保黨員幹部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改革沿著有利於黨和人民事業發展的方向前進,是我們黨領導和推進改革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改革的現實需要。改革與反腐敗相輔相成。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堅持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反腐敗,在從源頭上解決一些部門和領域的腐敗問題、不斷取得反腐敗新成效的同時,改革也在不斷向縱深推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與以往的改革不同,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各項改革舉措之間的關聯性、耦合性要求非常高,對加強各方面改革措施之間的統籌協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適應各領域改革緊密聯絡、相互交融的特點,把防治腐敗與推進全面改革緊密結合起來。在制定具體改革方案時,堅持超前思考,強化頂層設計,注重統籌規劃,把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融入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各領域各環節改革之中,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堅強保證。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全面深化改革指導思想的關鍵要素之一,明確了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著力解決的根本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堅實物質基礎和有利條件。但在我國現有發展水平上,社會上也存在大量比如教育和就業機會不公,住房分配、收入分配差距等不符合公平正義等現象。在這些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背後,往往有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搞特權甚至貪贓枉法、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如果不能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創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甚至導致更多的不公平,改革就會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時,必須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更加注重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既要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形成震懾,又要堅持不懈糾正“四風”,剷除滋生腐敗的溫床,保證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避免改革過程中出現大面積腐敗現象的迫切要求。當前,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更大決心衝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歷史經驗表明,新舊體制轉軌過程往往是腐敗現象的高發時期,改革的重點領域容易成為腐敗現象高發區域。上個世紀80年代初,伴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行,我們對可能産生的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準備不足,在抓各項改革推進的同時,黨風廉政建設一時沒有跟上,一度出現了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對改革形成了嚴重衝擊。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開展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後,由於當時沒有充分估計到實行價格雙軌制可能發生的腐敗現象,沒有及時拿出有力的應對措施,掌握生活資料審批權的崗位很快成了腐敗的高發區。一些地方、組織和個人打著改革的旗號,大肆進行投機詐騙、倒買倒賣、行賄受賄等違法亂紀行為,敗壞了社會風氣,引起了人民群眾強烈不滿。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必須深刻總結歷史經驗教訓,決不能發生邊改革、邊腐敗的現象,決不能走先發展、後治理的老路。要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一項重大課題抓緊抓早,對改革中可能出現的腐敗現象,及時採取有力措施加以預防,堅決避免出現大面積、系統性的腐敗問題。
各項改革都要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
隨著全面改革深入推進,各個領域都有可能會出現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機會,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帶來一系列新課題。必須切實將懲治和預防腐敗要求貫穿到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之中,在設計和執行改革方案的同時,對可能産生的腐敗問題提前預判、認真研究,及時拿出有力的防範和治理措施。
將預防腐敗工作與各項改革同步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堅持超前思考,切實將防止問題出現、防治腐敗滋生的理念和思路體現到總體佈局之中。必須堅持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學謀劃改革方案和具體舉措,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要切實強化權力制衡,按照分工負責原則,適當分解主要領導幹部權力,減少主要領導幹部對具體事務的插手干預,積極探索推廣主要領導幹部不直接分管具體事務的制度。要切實做到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不斷完善並認真落實各項公開制度,讓陽光照進權力行使的每一個角落。要進一步簡政放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大幅度減少政府審批事項,大幅度減少各級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最大限度抑制尋租機會和消極腐敗現象。要進一步健全基層民主機制,通過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保障人民群眾更好地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堅決懲治改革過程中伴生的腐敗問題。隨著改革全面推進,體制機制深刻調整,利益格局深刻變動,一些腐敗現象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我們必須堅決懲治,決不能掉以輕心。對一些部門和領域出現的腐敗現象,要堅持抓早抓小,發現問題就及時處理,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不能養癰遺患。要堅持有案必查、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堅決查處一個,讓每一個幹部都牢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形成強大震懾。對發現的腐敗問題,要及時掌握情況,摸清規律,對症下藥,堅決遏制腐敗滋生蔓延的勢頭。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又要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各類案件,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
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全面深化改革,制度廉潔性問題至關重要。要把防治腐敗的要求和措施體現到各項改革制度建設之中,先立後破、于法有據、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避免制度真空為腐敗提供可乘之機。要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和崗位職責權限,劃清責任紅線,做到定位準確、邊界清晰、人事相符、權責一致,確保權力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要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衝突、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範互聯網監督。要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領導幹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私利,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作風,為改革順利推進提供堅強保障。
之四:切實增強黨的組織紀律性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強調要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我們要深刻領會講話精神,認真思考和回答好這一重大課題,加強組織紀律性,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現象。
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倍增
列寧曾經説過,黨是“組織的總和”,黨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能使力量增加十倍”。我們黨是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原則建立起來的無産階級政黨,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90多年來,我們黨櫛風沐雨、歷經坎坷,從小到大、由弱變強,發展成為一個擁有8500多萬名黨員、400多萬個黨組織的世界第一大執政黨,不斷取得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新勝利,嚴密的組織、嚴明的紀律是一個重要保證。
組織紀律是聯結共産黨人的紐帶,如果沒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我們黨的領導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就無從談起。毛澤東同志曾經説過,“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産黨”。黨的領導,不僅體現在黨制定科學理論和正確路線方針政策上,體現在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上,同時也體現在黨的嚴密組織體系和強大組織能力上。增強黨的領導力,關鍵就在於黨的正確路線方針政策的號召力,在於黨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在於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能夠自覺地守紀律。這好比磁鐵一樣,能夠吸引廣大幹部群眾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為了黨和人民的事業共同奮鬥。但是,如果沒有敬畏之心,不把紀律當回事,綱紀廢弛,風氣敗壞,就像磁鐵消了磁,所有的吸引力都會隨之消失,哪還有領導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組織紀律鬆弛已經成為黨的一大憂患
當前,全黨遵守組織紀律的情況總體上是好的。但是,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計劃經濟時期那種個人對組織的依靠感和歸屬感很強、組織的作用在各個層次各個領域都十分明顯的現象發生了改變,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各種複雜的人際關係和利益關係對黨內生活帶來不可低估的影響,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問題比較突出,有的還相當嚴重。比如,有的黨員幹部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組織觀念淡薄,目無組織紀律;有的黨員幹部奉行好人主義,對違紀行為聽之任之,隨波逐流,不抵制不鬥爭;有的黨組織對黨員幹部疏于管理,缺乏嚴肅認真的組織生活,等等。這些問題已經成為黨的一大憂患,如果任其發展,正氣上不來,邪氣壓不住,我們黨就會成為一盤散沙,一事無成。因此,要進一步嚴明組織紀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使組織觀念、組織程序、組織紀律都嚴起來。
要增強黨性,強化黨的意識和組織意識
組織紀律性是黨性修養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紀律性必須增強黨性。黨性問題説到底就是立場問題。黨性決定立場,立場體現黨性。列寧曾經説過:“唯物主義本身包含所謂黨性,要求在對事變做任何估計時,都必須直率而公開地站到一定社會集團的立場上。”劉少奇同志説過,黨性是階級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現。因此,共産黨人特別是領導幹部都應該心胸開闊、志存高遠,始終心繫黨、心繫人民、心繫國家,自覺堅持黨性原則。
共産黨人的黨性就是要站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場上。我們判斷一名共産黨員黨性強弱的根本標準,就是看他在處理各種問題時,是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還是把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場上站得越穩,這個共産黨員的黨性就越強;站得不穩,黨性就不強;如果不能站在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場上,那他就沒有黨性。
增強黨性,就要強化黨的意識,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産黨員,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自覺用黨章規範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實增強對黨的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真正做到在黨信黨、在黨愛黨、在黨為黨、在黨憂黨,任何時候都與黨同心同德、風雨同舟、休戚與共;就要強化組織意識,時刻想到自己是黨的人,是組織的一員,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要遵守組織制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民主集中制、黨內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須嚴格執行。講話中,總書記重點強調了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問題。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也是組織紀律的一個重要方面。1948年9月,黨中央在西柏坡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會議的一個重要議題是強調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正是這項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有力推進了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保證了政令軍令暢通,為解放戰爭勝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當前,請示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總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幹部目無組織,幹了什麼、人跑到哪去了,組織上都不知道,有事要找他們,還需頗費週折。從這些年查處的領導幹部腐敗案件來看,不請示報告,可能就是要出問題的前兆。領導幹部獨來獨往、天馬行空,遲早會走向反面。
作為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幹部合格與否的試金石。領導幹部要有組織觀念、程序觀念,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決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決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隱瞞不報。要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報告的事項在一定比例中開展抽查。要重申和完善各項報告制度,明確必須報告的事項和程序,該報告的事項第一時間就要報告,要報告發生了什麼事、什麼原因。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或者不如實請示報告,那就是違紀,就要嚴肅處理。
要加強組織管理,引導黨員、幹部正確對待組織
黨組織功能的實現、作用的發揮靠有效管理。自覺接受組織管理、監督和檢查,是黨員、幹部必須擔當的責任和義務。黨員、幹部要正確對待組織,對黨組織忠誠老實。在黨組織面前要言行一致、表裏如一,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裏話。作為共産黨人,就是要敢於堅持真理,不能見風使舵,執行黨組織的決定必須不講任何價錢、不打任何折扣。如果認為組織決定有不妥之處,可以按照組織程序提出意見和建議,但在組織沒有改變決定時,必須毫無保留執行,不允許以任何藉口阻撓和拖延組織決定的執行。
每個黨員、幹部,不論黨齡長短、職務高低,都必須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越是黨齡長、職務高、成績大,越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而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把成績和貢獻當做向組織討價還價的資本。對向組織講真話、報實情的黨員、幹部,黨組織要支持和保護。在黨內,所有黨員都應該平等相待,都應該平等享有一切應該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該履行的義務。
要嚴格執紀,使組織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紀律的效用在於執行,嚴格執紀是嚴明組織紀律的重要保證。黨的規矩,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遵照執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問題嚴重,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執紀不嚴,在執紀問題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
各級黨組織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黨員領導幹部更要在這方面作出表率。要明確組織紀律,哪些事能做、應該怎麼做、以什麼樣的程序做,都要規定得明明白白。要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切實做到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對於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決定、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的,對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對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等組織制度的,對長期不參加黨組織活動、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的,必須及時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要加強對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問題突出的要啟動問責機制,追究責任。要敢於板起臉來批評,平常有問題就要及時提出批評,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鐘紀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