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向媒體發佈了2013年12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結果顯示,12月份,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29.1%,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70.9%,輕度污染佔30.5%,中度污染佔15.9%,重度污染佔15.6%,嚴重污染佔8.9%。拉薩、昆明、張家口3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以上,廈門、承德、福州等9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50%-80%,邢臺、衡水、邯鄲等62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89.9%;其次是PM10,佔8.3%。與11月相比,京津冀地區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有所降低,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明顯降低,表明進入冬季後,“三區”城市空氣質量明顯下降。74個城市主要污染物中除O3外均有所上升,其中,PM2.5、PM10、NO2、SO2月均濃度分別上升55.7%、30.1%、22.6%、47.9%,CO日均值超標率上升3.8個百分點。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12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邢臺、石家莊、邯鄲、保定、衡水、西安、唐山、淮安、南京和武漢;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拉薩、福州、張家口、海口、廈門、承德、昆明、大連、惠州和蘭州,其中,廈門、昆明和蘭州空氣質量較上月有明顯好轉,拉薩、福州、張家口、海口、承德、大連、惠州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穩定。
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4.3%,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65.7%,重度污染佔13.4%,嚴重污染佔20.6%。13個城市僅張家口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以上,承德、北京、秦皇島達標天數比例範圍為50%-80%,邢臺、衡水、邯鄲等9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京津冀地區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63.8%;其次是PM10,佔35.8%。與11月份相比,京津冀地區13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下降4.8個百分點。
長三角地區25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18.4%,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81.6%,重度污染佔23.7%,嚴重污染佔10.9%。25個城市中僅舟山達標天數為64.5%,淮安、宿遷、泰州等其餘24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長三角地區超標天數中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99.0%;其次是PM10,佔0.5%。與11月份相比,長三角地區25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24.1個百分點。
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29.9%,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70.1%,重度污染佔2.2%,無嚴重污染。9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均不足50%。珠三角地區超標天數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佔超標天數的91.2%;其次是NO2,佔5.7%。與11月份相比,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降低45.6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