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歐世貿項目(二期)下,中國保監會與歐盟近日在北京聯合舉辦了中歐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研討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全國人大法工委、中國保險協會、中國保險學會、國內相關保險公司代表參加了會議。
研討會上,歐盟食品安全局官員、歐盟食品安全資深專家、歐洲保險公司代表分別介紹了歐盟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相關立法情況、監管實踐和業務運作,中國保監會代表介紹了中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市場情況以及相關法規政策。與會代表深入探討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在構築食品安全防護網、服務國民保障體系中的地位及作用。大家普遍認為,在食品安全領域實行責任保險制度,主要可起到幾方面的作用:一是確保食品安全事故中受害方能夠得到經濟賠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是可以發揮保險費率經濟杠桿作用和事前第三方安全監督作用,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可以在消費者中提高食品企業的信用和信譽,促進本國食品企業的生産發展。四是有助於減輕政府事故善後的財政壓力。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能夠為食品的生産、加工、銷售、消費等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問題提供風險保障。從國際上來看,經濟發達國家通常引入商業保險的手段來化解食品安全風險。目前,保監會指導人保、華安、長安責任等十幾家保險公司,在食品生産、加工、銷售、消費各環節上都進行了積極探索,開發保險産品超過30餘款。結合歐盟的先進經驗和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與會代表認為,保險業參與我國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的力度還可進一步加大。保險業應緊緊圍繞國家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務,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創新開發適應性強的食品安全保險産品,努力提供便捷高效優質的保險服務;充分發揮其補償機製作用和社會管理功能,通過保險的風險管理專業優勢,導入先進的科學技術,改進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全社會的食品安全。